最美乡贤
当今社会大力提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贤文化逐步被人们传扬,乡贤品德逐步成为人们道德的标杆。即日起,江西省德安县开展首届“德安最美乡贤”评选表彰活动,让我们脚踏厚重的乡土,闻着芬芳的泥土气息,步履坚实地走进乡野,潜心挖掘民间优秀文化,躬身尊崇民间“达人”,虚心探访当代乡“圣”,选出德安最美的乡贤。让乡贤这种厚重的乡土文化之花在充满希望的绿色乡野中绽放出永久的美丽,洋溢出醇香的氛围!
推荐条件
乡贤,指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公道正派,口碑良好,热心公益,遵德守礼,深受本地群众尊重的贤达人士。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党的理论和政策进村入户宣讲;在乡民邻里间威望较高,在参与乡村治理、调处邻里纠纷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士;
2.反哺桑梓,在外从政、求学、经商、办企业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引智引才引资、奉献家乡建设事业,推动家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士;
3.弘扬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监督抵制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陋俗,树立良好家风的人士;
4.热心公益,办实事、好事,积极投身扶贫济困等乡村公益事业,推动家乡发展的人士;
5.关心下一代教育,协助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投身当地文化建设,对家乡有较大贡献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老教师等。
推选渠道
1.组织推选:各乡(镇、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评选;
2.群众推荐:县文明办接受广大群众推荐“德安最美乡贤”候选人,任何个人可以推荐他人,也可自荐,将参评材料直接报送至县文明办;
3.媒体宣传:“德安发布”、德安新闻网、德安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评选公告、组织宣传展示、开展网络评选投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监督。
评选流程
1.9月30日前,各单位、个人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县文明办;
2.成立首届“德安最美乡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事迹进行评审;
3.12月31日前,根据推荐事迹、网络投票等情况,评出首届“德安最美乡贤”建议名单,经媒体公示后,报请县文明委审定;
4.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上进行表彰,优先向上级推荐评选表彰。
其他要求
1.材料要求:各单位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核、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填写首届“德安最美乡贤”推荐表(见附件),每个乡(镇、场)推荐1-2名,每人各附15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3张工作生活照片(电子版照片)。
2.时间要求:9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县文明办,(地址:县新市民服务中心720室,电话:466985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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