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永泰縣通報三起涉黑涉惡腐敗、充當「保護傘」和履職不力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永泰县通报三起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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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永泰县通报三起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近期,永泰縣紀委監委依法依紀嚴肅查處三起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充當“保護傘”和履職不力典型案例,現通報如下:

1

永泰縣城峰鎮湯洋村原村委會主任張香添涉惡問題。

2017年10月5日晚,張香添到永泰縣香米拉KTV唱歌時,因開瓶費問題與KTV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張香添為洩憤,糾集林某某等人打砸香米拉KTV購物超市後,與香米拉內保人員秦某、魏某某及其糾集的人員,在香米拉KTV外的馬路上持械鬥毆。

2018年8月2日,張香添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

永泰縣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張承光充當“保護傘”的問題。

張承光任職永泰縣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期間,對黃宇團伙經營的新鑫隆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非法營運活動嚴重破壞永泰縣的交通運輸秩序不查處,給當地社會造成極其不良的影響。

2018年8月28日,張承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撤職政務處分。

3

永泰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林友光、永泰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二中隊隊長鄭仲人二人履職不力的問題。

林友光、鄭仲人二人未正確履職,對群眾反映強烈且長期存在的永泰縣新鑫隆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非法營運活動未有效查處及整治。

2018年8月28日,林友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鄭仲人受到記大過處分。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事關黨的執政基礎和國家長治久安。

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3起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訓,增強自律意識、宗旨意識、遵紀守法意識,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與涉黑涉惡問題劃清界限。

全縣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攻堅戰。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結合自身職能,主動承當好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的職責任務,依法行政、依法履職,強化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監管,防止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最大限度擠壓黑惡勢力滋生空間。

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落實“一案三查”要求,把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作為重中之重,堅持既打涉黑組織,又打“保護傘”,更要追究問責,以掃黑除惡的實際成效,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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