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打算出遊了嗎?遇到這些坑千萬別認帳!

提醒丨打算出游了吗?遇到这些坑千万别认账!

又是一年旅遊旺季!

這個時候,想必好多朋友都為自己設計好了行程,並滿心期待著那一天的到來。作為您的日常好友,江城晚報欣遞號在此預祝您旅途愉快。

不僅如此,我們還要在您快樂出發之前奉上一些善意的提醒。如果您覺得很有必要,那就請仔細閱讀下面的文章。

提醒丨打算出游了吗?遇到这些坑千万别认账!
提醒丨打算出游了吗?遇到这些坑千万别认账!

王先生與20多位友人結伴出遊。由於旅途不爽,他們要求旅行社退錢。9月25日,記者在昌邑工商分局解放路工商所獲悉,經過調解,旅行社補償給王先生3000元錢。

消費者:一路窩火又憋氣

王先生說,幾天前,他和好友一行二十幾人,參加了一旅行社組織的桂林、張家界、長沙等雙飛8日遊。可是在遊玩的過程中,他們很不開心。

首先,他們籤合同時承諾全程6晚準五星酒店+鳳凰1晚臨江準四星酒店,實際上未達到標準。

第二,有一處景點沒有游完。

第三,承諾的全鴨宴席與合同中標註的有差異。

第四,全程零自費承諾,與實際有差異,三餐是自付的。

第五,65歲~70歲以上老人享受景點門票免費的待遇,旅行社事先沒有告知。

“我認為旅行社涉嫌誤導消費。”王先生說,他多次與旅行社溝通,要求返還5000元作為補償,遭到拒絕,便投訴到工商所請求幫助維權。

旅行社:自己無過錯

工商所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同時組織調解。該旅行社主體資格合法,證照齊全。

旅行社負責人表示。自己不存在任何問題,拒絕賠償。他們對消費者所反映的5個問題分別進行解答。

第一,準五星、準四星酒店是當地的五星、四星級酒店。他們事先已把酒店名單寫在合同中,如果有異議可以通過網上查詢確認。

第二,有一處景點沒游完是因為時間不夠了。

第三,全鴨宴是按照合同中標註的,依據菜單上的菜,與合同沒有差異。

第四,全程零自費是指無自費景點,不包括三餐及返城車費。

旅行社負責人說,消費者提出異議後,他們已把返程車票給報銷了,沒有三餐事先已在合同中標註。

第五,65歲~70歲以上老人享受景點門票免費的待遇,跟他們沒關係,返錢是地導的事兒,而且地導已按人數給消費者返回1100元。

工商所:旅行社是第一責任人

工商所工作人員主張,旅行社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即便是地導的責任,作為旅行社也應先行承擔;如果是地導的責任,承擔後可以追究地導的責任。

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一,準五星、準四星酒店究竟什麼服務達不到標準,消費者也說不清楚,或許是由於所處地理位置不同,存在風俗習慣的差異,讓消費者感到有些不舒適。經核實,7家酒店只有1家沒列在合同中。

問題二,有一處景點只是象徵性地走了不到一公里的問題,負責人的解釋有些牽強,作為導遊事先應當合理安排出行時間。作為核心景點,不應該因為時間不夠就不遊,而且事先也沒有徵得消費者的同意。

問題三,全鴨宴與合同中標註的有差異。消費者說不清究竟哪道菜沒上,所說分量不足也無法求證。因為合同中只標註了菜名,並未標註每道菜的分量。

問題四,全程零自費可以理解為沒有任何費用,有偷換概念之嫌。旅行社應當在合同中明確標註全程零自費景點。

問題五,65歲~70歲以上老人享受景點門票免費的待遇雖然錢是地導返,作為旅行社應盡到提醒告知義務。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九條、第二十條,旅行社存在著沒有滿足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的過錯。

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由旅行社為消費者返回3000元作為補償,消費者對此表示滿意。

提醒:出遊要選擇正規旅行社

昌邑工商分局解放路所提醒廣大消費者,十一國慶節是旅遊的黃金季節,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是要選擇正規的旅行社,看旅行社的證照是否齊全。

二是要簽訂書面合同,在簽訂合同前對合同中的條款仔細閱讀,看是否存在霸王條款;對含糊不清的條款要求負責人當場解釋清楚。

三是警惕消費陷阱。如降低餐標,吃不到當地的特色餐,分量不足;降低住宿標準,名為星級酒店實際上達不到星級標準;特色景點停留時間短;購物時間多於參觀時間等。

四是途中如發生與合同條款不符時,要注意留存證據,防止事後維權時無法舉證。

工商所同時提醒旅行社,簽訂合同前,要對關鍵性條款盡到提醒告知義務,條款內容儘量簡單明瞭,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避免給消費者造成誤解;要以誠信經營為理念,注意口碑效應帶來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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