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創作真的不能當飯吃,否則很痛苦

藝術創作真的不能當飯吃,否則很痛苦

書法、繪畫真的不能當飯吃

走到廣場上,忽然看到一幕,有一個約三歲小孩子手提水筆,在硬水泥地上寫字,一筆一畫有模有樣默寫著,旁邊站著祥老爺爺滿心開懷的低頭觀看。區別是:爺爺帶的小孫子會寫字,奶奶帶的小孫子看電視、刷微信。

藝術創作真的不能當飯吃,否則很痛苦

其實,能把字寫好寫漂亮是本份,沒有多大功勞可說。在城市的街頭廣場,常常看到有流浪者在水泥地上,奮筆疾書。圍觀一看,確實有模有樣的,筆法架構,間距都得章法,筆力收鋒藏鋒都有,有點像美術學院作派,看著很漂亮,有些寫在宣紙上的作品,看著更是大方得體,周圍的觀眾贊聲不絕,但鮮有人購買。作品對比藝術行家相差不太遠,名人揮毫幾筆拍賣幾十萬,街頭創作者寫出的作品,免費贈送也沒人要,名人毫無章法矇眼創作,潑墨成字、成畫的"火星"作品,往往攬獎撈金。因為藝術的行頭,許多藝術創作者名利雙收,出入名車,住所高雅。流浪者埋頭苦練,自我探索,須有所得,進步較慢。好比,騎著自行車追寶馬,在通往成功的路上,成功的極少。如果把寫字、畫畫當作練習怡情,不追名逐利倒無妨。把寫字、畫畫拿來謀生,卻誤人一生。正如啟功先生說“把字寫好,是你的本份。”試想,哪個願意花錢買一幅街邊畫,掛在自家大堂,萬一有親戚問起畫的由來,總不能說是流浪者創作的畫吧,那多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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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說法有點偏激,除非流浪者能像深圳大芬村那樣,進行創作的深度加工。大芬村最開始也是從模仿創作名人名畫,有作品打開市場,有銷路有需求才能養活創作者。最起碼大芬村繪畫的作品是一件件商品,而不是怡情的創作。他們有固定的場所,知道消費需求,有目的創作繪畫,走商業化道路,作品需是臨模,經過包裝也是能登大雅之堂。在沒名沒形象時,

創作的作品都是“狗屁不通”的東西,往往是扔垃圾桶的。堅持夢想是要改變現狀,去走能行得通的路,而不是在街頭廣場那一小塊地方,埋頭苦B創作,這年頭不缺埋頭苦幹的人,

但是,偶爾仰望天空,你會知道自己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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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生的需求有兩段:第一段,在幼兒時期1-6歲,模糊不清的語言向父母提需求。比如,肚子飢餓就叫,父母知道就給奶喝。再大點,要提供玩的、吃的和擁抱。幼兒有了滿足就有安全感。當小朋友7-22歲時,大家都去考試,有人拿高分,有人拿低分。拿高分的父母高興得不得了,周圍鄰里贊聲一片,這都是爭名利。第二段:成年後踏入社會,光有名沒有利也不行,得尋思找權再去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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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藝術沒有名氣沒市場

當今社會是追名逐利的名利場,書法、繪畫沒有名氣與剛畢業的大學生沒有分別,小白一枚。成龍寫的字,拍賣就幾十萬;李嫣繪的畫,拍賣好幾萬;馬雲寫的字算不上書法,但勝在是“火星文”一樣有人喜歡。藝術最高境界是說不清道不懂,只能猜想和意會,一千人讀紅樓夢就有一千種喜愛。喜愛這個東西真的無法用條條框框去定意。相反,部分認真練習按部就班寫的書法作品,無人問津。一些自封名號的書家,刷墨成林成畫的大師,給人具有美感,市場需求旺盛,造就觀賞理念發生轉變。造勢圈粉出名人,名人揮灑字畫高,流浪書法混飯難,高雅藝術也分名和利。直白的說,所有的藝術必須附加在人的名利之上,才能體現藝術的價值,否則是個人對創作的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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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從歷年高考所看,但凡高分考生,寫字總是工整,一筆一畫交待清楚,通篇整潔有序,賞心悅目。能把字寫好的,內心必是安靜堅持,只要能專注、專心,做事必定能成。書法練習能提高一定的水平,但再想更高一層樓,必定內心鑽研,想法透切,下筆才能通達有力。如果一味死練硬套,只是美術印刷體,能登廣告傳媒,卻難上高雅殿堂,更不要說出名成師,價值就無法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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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創作需要靈感,愛因斯坦說:“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百分之一的靈感。”那百分之一靈感,要經歷許事情,磨勵打磨參悟世事,才會有靈光一現,絕非空想亂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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