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与法的争论中,救护车和高速费都应该迈出这一步

4月1日晚,在河北邢临高速威县段收费站,一名救护车驾驶员就救护车该不该缴通行费,与收费员发生争执。司机称,要救护车缴费他头一次听说。

而收费站方面则回应,救护车不是公益性的车,不属于免征范围。

救护车走高速是否否应该缴费,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

在情与法的争论中,救护车和高速费都应该迈出这一步

从情理上看,救护车载着需要急救的患者,应得到优待,收费站应快速放行。然而,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救护车不是公益性车辆,高速通行费不在免征范围内。所以,收费站对救护车收费于法有据

事实上,救护车自身对急救患者也并不免费。据悉,救护车的收费,包括了院前急救费和救护车的车费两部分。很多地方规定,患者可承担救护车急救费用,但过路费、过桥费不再要求患者支付。

因此,如果医院不报销路桥费,那么救护车司机当然不愿自掏腰包。而这,或许就是所有救护车不愿缴高速费的主因。

在情与法的争论中,救护车和高速费都应该迈出这一步

在情与法的博弈中,坚持收费的高速路一方似乎占了上风。但我们也要看到,医院不对患者收120路桥费,是一种善意。既然医疗机构可以免收患者急救产生的路桥费,那么高速路一方也不妨伸出善意之手

救护车高速通行费之争,某种意义上讲,是交通与卫生两个领域的利益之争。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因此延误了对患者的急救。毕竟,急救就是与时间赛跑。那么,如何有效解决争议?首先有赖于交通与卫生行业的主管部门将此提上议事日程,然后再就细节问题进行协商。

以“货车宝导航”所见,医院或急救中心可为每辆救护车办理不停车收费的ETC卡,让救护车能够快速通过电子收费通道。

在情与法的争论中,救护车和高速费都应该迈出这一步

此外,医疗机构和高速公路企业可各退一步,医院出一部分钱,高速公路企业给个优惠价,地方政府则在财政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

也就是说,救护车的ETC费用,由医疗、高速和地方财政三方共同承担。各方都付出一点爱,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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