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來了!別再說和你沒關係!

2018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來了!別再說和你沒關係!


提到“工資”二字,

你是不是也遇到過下面的日常尷尬?

“每個月發完工資,還完花唄跟信用卡後,

剩下的工資就只夠保命了!”

“錢還沒捂熱乎,就還房貸車貸了”

2018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來了!別再說和你沒關係!


接下來,千萬別眨眼,

小編有個關於“漲工資”的好消息告訴你!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7月1日,已有上海、遼寧、新疆、江西、西藏、廣西、雲南、山東、廣東、北京、四川11省市上調了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從各地調整的數據看,北京月最低工資達2120元,躍升為全國三甲。

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

2017年新調整的以綠色標識

2018年新調整的以黃色標識

2018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來了!別再說和你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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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下載全國359個城市最低工資標準

2018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來了!別再說和你沒關係!

從數據中得知

其中有5個地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突破2000元關卡

上海:2420元

深圳:2200元

北京:2120元

廣東:2100元

天津:2050元

2018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來了!別再說和你沒關係!


emmm……

如果你認為自己工資遠高於最低標準

自己就和這次調整無關了的話

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首先

我們必須明確一個概念:

什麼是最低工資?

2003年12月30日,原勞動部公佈《最低工資規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那麼,什麼是“正常勞動”?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勞動者只要提供了8小時/天的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就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要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

不能只看絕對數字

還要看內涵,看內涵,看內涵!

2018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來了!別再說和你沒關係!

最低工資標準需要剔除哪些費用

是否包含員工應繳納的“五險一金”

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及影響有哪些

這些都是我們必須瞭解的!

最低工資需要剔除的費用

以《《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為例,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最低工資標準包括按國家統計局規定應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工資、獎金、補貼等各項收入,以下四項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收入:

❶ 勞動者在國家規定的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環境條件下工作領取的津貼;

❷ 勞動者在節假日或者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從事勞動所得的加班、加點工資;

❸ 勞動者依法享受的保險福利待遇; 

❹ 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

是否包含員工應繳納的“五險一金”?

從《最低工資規定》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應考慮的因素看,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

也就是說,按照國家層面的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中實際上已經包含了員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

但是,各地在執行的時候卻存在一些差異,存在四種做法。

1、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這是全國絕大多數地區的做法,和國家層面的《最低工資規定》保持一致的,比如廣東、山東、浙江等地都是這樣規定的。

2、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比如北京上海就是這樣的做法。我們來看看具體的規定:

關於調整北京市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京人社勞發〔2017〕149號)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三)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3、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但不包含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

全中國似乎只有江蘇是這樣規定的。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204號) 二、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4、雙重標準,既規定了包括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在內的最低工資標準,又規定了扣除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後的最低工資標準

新疆,《關於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新政發﹝2018﹞19號)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種形式。

一是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以下簡稱“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四個檔次,即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

二是不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也分為四個檔次,即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


你以為最低工資標準與你關聯度不大

其實,即使你的工資高於最低工資標準

你仍然會受其影響!

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及影響

1、試用者試用期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被派遣勞動者工資

根據《勞動派遣暫行規定》相關規定,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後在無工作期間,勞動派遣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勞動者賠償單位經濟損失後的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4、病假工資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

5、失業保險金標準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6、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計算經濟補償金時,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7、競業限制經濟補償支付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中的規定,競業限制協議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30%支付經濟補償,上述月平均工資30%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8、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下限

目前很多地區將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下限設置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參照各地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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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丨勞法聚焦 工人日報 優生活

文章生命丨本文系人力學苑人力學苑整理,轉載需註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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