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賭氣拒還朋友借款 被自訴主動還本付息

“法官,他已經把欠我的8000塊錢和利息都給我了,並且還給我賠禮道歉,我也不想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了,我想撤回起訴,希望法官能准許。”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順利審結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

2018年7月12日,通州法院受理王某訴賈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接到案件後,承辦法官發現此案執行標的只有8000元,頓時心生疑慮,於是馬上聯繫了被告人賈某,“法官,我不是不還錢,我也不逃避債務,可是為了這點錢他竟然把我告上了法庭,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我就賭這口氣,有錢我也不還!”原來賈某拒不履行裁判義務的原因就是為了與自訴人王某賭氣較勁。隨後,承辦法官依法將賈某和王某分別傳至法院進行談話。

經瞭解,賈某與王某原本在同一單位上班,2009年初,賈某向王某借款10000元,後賈某向王某還款2000元,但因家裡困難,剩餘8000元賈某一直未還,無奈之下王某將賈某告至法院,經法院調解,二人達成協議。後因賈某未履行義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向賈某依法送達了執行裁定書,賈某依舊拒不履行裁判義務。王某認為,這麼多年來賈某明明具有履行能力,卻一直不履行裁判義務,已經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而賈某卻認為,他最初的時候不是不想還錢,只是那會家裡困難實在是還不起,想著兩人平時關係不錯等有錢了再還,卻沒想到王某為了8000塊錢就把他告上了法庭,一氣之下有錢他也不願還了。

瞭解了案件的由來後,承辦法官耐心地向被告人賈某釋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法律規定和不履行裁判義務的法律後果,賈某意識到自己不應該因為賭氣較勁拒不履行裁判義務,更不應該因意氣用事導致自己受到刑罰制裁,遂主動聯繫了執行法官將欠王某的8000元錢和這幾年的利息一併交付給王某,並當面向王某賠禮道歉,兩人當庭握手言和,多年的積怨得以化解。法院最終同意了王某的請求,裁定準許王某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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