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7 “賭氣”拒付撫養費 法官釋法解心結

都說破碎的婚姻背後,是兩顆破碎的心,但是,最受傷的,往往是無辜的孩子。當愛情、親情不斷撕扯時,有誰考慮過他們幼小心靈遭受的傷害呢?下面這位離婚的媽媽,就因為探視權的問題和前夫“賭氣”。

三山區法院受理的王某甲申請執行王某乙撫養費糾紛一案,執行標的1800元。7月13日,執行法官通過電子送達的方式將被執行人王某乙傳喚至法院進行約談,針對雙方爭執不下的子女探望權問題向她宣講有關法律規定,並責令其立即履行義務。

王某乙向執行法官哭訴,說其拒付撫養費是因為王某甲拒絕其探視兒子。聞此,執行法官立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嚴厲告知王某乙:“作為父母,撫養自己的子女是你的義務,你丈夫拒絕你探視兒子,你可以通過合法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但是這不能成為你不支付撫養費的理由。”經過幾番耐心的勸解,王某乙當場認識到了錯誤,並積極履行了義務。至此,這場撫養費糾紛案件成功劃上了休止符。

如果有一天,愛情逝去,那麼,請珍重殘留的親情,請儘量別傷害孩子,無辜的他們不應該成為失敗婚姻的“替罪羊”。

“賭氣”拒付撫養費 法官釋法解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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