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气拒还朋友借款 被自诉主动还本付息

“法官,他已经把欠我的8000块钱和利息都给我了,并且还给我赔礼道歉,我也不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我想撤回起诉,希望法官能准许。”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顺利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2018年7月12日,通州法院受理王某诉贾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此案执行标的只有8000元,顿时心生疑虑,于是马上联系了被告人贾某,“法官,我不是不还钱,我也不逃避债务,可是为了这点钱他竟然把我告上了法庭,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就赌这口气,有钱我也不还!”原来贾某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原因就是为了与自诉人王某赌气较劲。随后,承办法官依法将贾某和王某分别传至法院进行谈话。

经了解,贾某与王某原本在同一单位上班,2009年初,贾某向王某借款10000元,后贾某向王某还款2000元,但因家里困难,剩余8000元贾某一直未还,无奈之下王某将贾某告至法院,经法院调解,二人达成协议。后因贾某未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贾某依法送达了执行裁定书,贾某依旧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王某认为,这么多年来贾某明明具有履行能力,却一直不履行裁判义务,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贾某却认为,他最初的时候不是不想还钱,只是那会家里困难实在是还不起,想着两人平时关系不错等有钱了再还,却没想到王某为了8000块钱就把他告上了法庭,一气之下有钱他也不愿还了。

了解了案件的由来后,承办法官耐心地向被告人贾某释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规定和不履行裁判义务的法律后果,贾某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因为赌气较劲拒不履行裁判义务,更不应该因意气用事导致自己受到刑罚制裁,遂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将欠王某的8000元钱和这几年的利息一并交付给王某,并当面向王某赔礼道歉,两人当庭握手言和,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法院最终同意了王某的请求,裁定准许王某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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