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涪陵人快回家奔走相告,据说超过这个数会被罚款!

我家住南门山,真的就感觉没有睡个好觉,白天睡觉吧,坝坝上的大爷大妈们架个音箱,拿着话筒唱着“最美不过夕阳红”,晚上想睡个觉吧,楼下是“洋芋花、凉面、大甩卖、倒闭了......”大喇叭吼个不停,我想去说两句吧,大爷大妈口水都淹得死人,商贩更惹不起,这下安逸了,看到涪陵公安局发通知了......

权威发布!涪陵人快回家奔走相告,据说超过这个数会被罚款!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发了《关于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是这样说的:

1

由辖区派出所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市政、街道、环保等相关部门对摸排梳理出来的噪声污染点,进行集中整治清理。重点梳理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对居民工作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社会生活噪声源,对广场舞、露天夜啤酒、露天经营性卡拉OK、露天影视播放、抽打陀螺和在学校周边产生噪声污染的情况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社区群众反映突出的社会生活噪声重点污染源数量。

2

整治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街巷 、居民区以及

商圈、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学校、党政机关、科研院校周边等重点区域。

3

整治内容


1. 商业经营活动中招揽顾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设备发出的噪声。

2.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的环境噪声。

3.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产生的环境噪声。

4.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

5. 其它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状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社会生活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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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上列产生噪声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管理

个人对号入座,大家也相互制约一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

所以说,叔叔嬢嬢们,嗨也要有个度,小心人民币飞出去了哦~


给大家分享这些地方环境噪声最高值标准

不然一不小心遭投诉哦!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分贝)、夜间45Db(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分贝)、夜间50Db(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Db(分贝)、夜间55Db(分贝);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分贝)、夜间55Db(分贝)。


那么如果唱歌跳舞大爷大妈们

你们会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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