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真的曾經是藥,即使它現在有害健康

菸草,顧名思義,就是現在香菸的統稱。

菸草真的曾經是藥,即使它現在有害健康

它是一個舶來品,最早自明代嘉靖末至萬曆初經菲律賓傳入我國南方後迅速在全國推廣種植。古人認為:“沙田種煙菸葉瘦,山田種煙菸葉枯。根長全賴地肥力,氣厚半借土膏腴”,凡是種植在肥厚、疏鬆、排水性好的土地,長勢就好,而種植在山地、田間的菸葉,長勢差,且不同的地方種出的菸葉的味道也不一樣。

菸草真的曾經是藥,即使它現在有害健康

《說文解字》裡對煙是這樣解釋:煙,火氣也。人類自古便對與火有關的事物崇拜,或者說受益良多。無論是從驅蚊蟲還是聯絡訊息,還是從“澤國故多蚊,乘夜籲可怪。舉扇不能卻,燔艾取一塊”到“烽火戲諸侯”,都少不了煙的身影。草呢,就不需要過多解釋了。

回到“菸草”這個詞上面來,古文獻中大量的“菸草”並非現代所指的“菸草”。它是被分開來解讀的,就像我們上文所說的一樣。像唐代黃滔《景陽井賦》有“臺城破兮菸草春,舊井湛虧苔蘚新”之語;宋代陸游《小園》有“小園菸草接鄰家,桑枯陰陰一徑斜”之語。但這些“菸草”,都是指煙霧籠罩的草叢,也就是蔓草的意思。明代方以智的《物理小識》使用“菸草”一詞,是文獻中最早表示今天我們所說的“菸草”這一名稱的。

所以,菸草如今的含義也是近些年代才有的。大家在讀古書的時候一定要加以區分。

從史料上看,古人對菸草的嗜好甚至遠甚於今人,這或許與古人對菸草的過度迷信有關。

菸草有香氣,芳香走竄之物自有其藥性,最早著錄菸草的醫學書籍《本草匯言》是這樣說的:“ 此藥氣甚辛烈,得火燃取煙氣吸入喉中,大能御霜露風雨之寒,避山蠱鬼邪之氣,小兒食此能殺疳積,婦人食此能消癥痞。”

《食物本草》中稱“凡食煙,飢能使飽,飽能使飢,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鬱愁悶,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憂草。”

從以上兩個本草著作中可知,在當時,菸草是被推崇的,可能和文化交流帶來的衝擊有關,在那個缺醫少藥的年代,菸草確實能提神醒乏,進而去抵抗一些疾病。

隨著吸食菸草的人越來越多,時間越來越久,它已經慢慢的改變了那個時代人們的生活方式乃至於體質,從最初的提神醒乏而漸漸地去耗傷人們的精血。對於這等芳香辛烈之品,確實不宜長久吸食。有些醫生已經看到了這些問題,他們便開始發聲。

名醫張璐在其所著的《本經逢原》中提出:“豈知毒草之氣,燻灼臟腑,遊行經絡,能無壯火散氣之慮乎。”

名醫吳澄在《不居集·煙論》中認為,“ 無病之人頻頻燻灼,津涸液枯,暗損天年”,對吸菸者提出了警告:“虛損之人,最宜戒此。”

《本草從新》裡乾脆將菸草列入“毒草類”。其卷四中的“煙”條稱 “火氣燻灼,耗血損年,衛生者宜遠之”。並附註,菸草“最爍肺陰,今人患喉風咽痛、嗽血失音之症甚多,未必不由嗜煙所致”。

菸草在這兩個朝代之間,從無到有,從興盛到被抵制,這是一個人類群體對新鮮事物接納的代謝週期。

明清時期,禁菸力度空前,從這個時候開始,人們才意識到,原來吸菸對普通人來說是無益的,或者中立的來說,長久吸菸對人體是有害的。

回到題目——原來吸“菸草”並不一定有害健康。

《全國中草藥彙編》記載,菸草性溫味甘,有毒,具有消腫、解毒、殺蟲等功效,主要用於疔瘡腫毒,頭癬,白癬,禿瘡,毒蛇咬傷等症,還可治療項疽、背癰、風痰、鶴膝(包括骨結核、慢性化膿性膝關節炎等)等病。也可用於滅“四害”(釘螺、蚊、蠅、老鼠)和殺蟲等。

單從性味來言,菸草是辛溫的。從理論上來說,它可以扶陽,去提升人的陽氣。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明清缺醫少藥、缺吃少喝的人民生活當中會有“能御霜露風雨之寒,避山蠱鬼邪之氣”“凡食煙,飢能使飽,飽能使飢”這樣的言論。

它也確實有這樣的功效,能緩解患者風溼性腰腿痛方面的疾患,也同樣可以提神醒乏。

有毒,說明它的偏性較重,不宜久服。對於陰虛火旺之人也不適合。

世間萬物都不是絕對的對或者錯,需要我們去好好利用它,這樣才能變廢為寶,最大限度的利用身邊所有為我所用。

但是,到最後,我們必須要清楚,在這個時代的人民生活當中,吸菸有害健康,因為煙的成分已經不只是菸草,更重要的是,不要因此傷害到身邊的人。

絕不是提倡吸菸,絕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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