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法院不给立案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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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事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的案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予以登记立案。如果不予立案,则会向你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

第一、起诉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立案条件。如果不符合起诉立案条件,包含被告的基本信息不全,不属于该法院管辖,没有具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原告主体不适格等。此时你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补充相关起诉材料。

第二、法院向你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在收到该裁定后15日之内,你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通过二审法院纠正一审法院不予立案的行为。

第三、法院存在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不接收诉状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不给立案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你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由法院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律知道


律师:您好!省检察院实施司法监督,认为实属适用法律错误抗诉案!一审,二审违反最高法颁布的《20年后,遗产中房产分割起争议,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指导审理案例!高院裁定本院提审,(2018)赣民再19号,在本原告向高院提供五套证据中都有最高法指导审理案例的情况下,高院民事庭继续否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的转继承权!共有确权纠纷案由,实施适用《继承法》诉讼时效!维持終审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本原告收到判决后,请高院主审法官解疑,得到解疑答复是,不知道有最高法指导审理案例!现在无权予以纠正!向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申诉,得到答复是,法律程序走到尽头!唯一救济途径,见高院院长或副院长,申请”重审“改判!高院沒有院领导接待日,难于见院领导,快递寄达”重审申请书”以及法律文书和证据,以过一月之余,未得到答复!申请重审改判如九天揽月,五洋捉鳖!如要获取公平正义的重审改判!请求律师予以支持指导!本原告应当进入什么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否,一,继续坚持获取公平正义的重审改判!二,向检察院提起”控告法官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罪!本原告在此掰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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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受理,其中必有原因。提交起诉材料给法院后,法院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立案审查:

一、是否应由当前法院管辖:

二、诉讼主体是否适格:

三、是否能提供与诉讼事项相关的基本证据:

四、是否提供民诉法所规定的相关诉讼材料:

五、是否满足民诉法所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六、案由是否适用民诉法规定的民事诉讼范围。

七、诉讼时效审查。

以上有一项或几项不符合要求,法院都不会受理。但据2O16年规定,现在只要向法院提供起诉书,法院案件受理窗都先予以接受,经初步审查后,向当事人出具受理予否的决定,并说明原因。所以,当事人应该知道法院不受理案件的厚因。因而只要按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更改不符合民诉法要求的诉讼因素,再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便没有不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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