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是闔家團圓的重要節日,
同樣也是圍堵“老賴”的有利時機,
在雙節來臨之際,
芝罘法院抓住被執行人返鄉過節、
易於尋人的有利時機,
對長期不露面、傳喚不到庭、
始終不履行的重點失信被執行人,
開展全方位拉網式搜尋!
9月20日清晨五點,
隨著院長一聲令下,
執行幹警們又一次吹響集結號,
正式拉開
“中秋、國慶雙節突擊執行風暴”的帷幕,
60餘名幹警兵分7路奔赴各個執行現場,
對長期拒不執行、
逃避執行的“老賴”進行查找、圍堵,
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檢察員、人民陪審員、
媒體記者共同見證執行,
給被執行人強大的輿論震懾壓力。
當天共拘傳14人,拘留4人,
結案6起,和解11起,
罰款2人共計6000元,
涉案標的總額165.69萬元。
“老賴”夫妻唱雙簧 蜷縮床邊角落試圖矇混過關
凌晨,淅淅瀝瀝的秋雨中,執行三庭的幹警來到了芝罘屯小區一處樓房的六樓。居住在這裡的李剛(化名)曾將某小區一處住房賣與紀晴(化名),並收取紀晴101210元購房款及11000元手續費。2015年3月,李剛告知紀晴該房屋“留房確認單”不能繼續履行,並承諾於2015年9月30日之前返還紀晴上述款項,但紀晴遲遲沒有收到購房款及手續費,於是在2017年起訴至芝罘區人民法院。
當年12月28日,芝罘法院判決李剛及妻子王紅(化名)共同返還上述款項及期間產生的利息9614.95元。判決生效後,李剛和王紅也並沒有及時履行還款義務,於是,在這次執行行動中,執行幹警將這裡列為本次集中執行的第一站。
經過長時間的敲門後,屋裡終於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李剛不在這住,我們已經離婚了。”“他不在這裡你也得開門,你也是被執行人。”在庭長的要求下,王紅將門打開,屋裡沒有開燈,黑乎乎的,執行幹警並沒有輕信王紅“李剛不在這住”的說法,進屋後進行了細緻的搜查,在北臥室的角落裡找到了只穿著一條短褲蹲在床邊的李剛。雖然如此,王紅依然辯解:“我們真離婚了,他很久不在這裡了,我也不知道他啥時又進了屋。”因為李剛、王紅不能履行還款義務,執行幹警將兩人帶至法院,依法對其實施拘留。
借錢不還耍無賴 拘留的就是你
夜色中,執行幹警又趕到了幸福北路一處自建兩層小樓處。林野(化名)租住於幸福北路趙乾(化名)自建的兩層小樓一樓,因此與趙乾相識。2013年11月,趙乾分兩次向林野借款150000元,並給林野出具了兩張借條。借款到期後,趙乾遲遲不還,林野多次索要,趙乾以各種理由拒還。林野遂向芝罘法院提起訴訟。但趙乾表示自己並非向林野借錢,而是林野委託自己幫助他放高利貸,並在兩次款項到賬時已經給付林野借款利息4500元,且兩次款項都已經送到了某投資公司,利息也是該公司支付的,但林野否認趙乾是在幫自己放高利貸。
法院審理後認為,既然趙乾向林野出具了借條,作為具備民事行為的成年人,在出具借條的時候就應該明確知道雙方系借貸關係而非委託關係,故借貸關係成立,法院判決趙乾返還林野150000元,但趙乾並沒有履行還款義務。
在二樓趙乾的住處,執行幹警找到了趙乾和妻子劉玲(化名)。去年6月份,劉玲曾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被拘留十五天,當天劉玲在被執行幹警帶走時,依然向林野表示不會還錢,寧願被拘留。面對拒不執行的趙乾和劉玲,法院幹警依法對其實施拘留。
院長坐鎮中心指揮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見證執行
活動開展當天,院長坐鎮執行指揮中心,全程調度指揮執行,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察員、人民陪審員、媒體記者走進執行一線,共同見證執行、監督執行,使執行工作更規範、更高效。
為了提高案件執行效率,儘快兌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過程中,芝罘法院相繼組織各類專項活動,例如涉金融類案件和涉民生類案件,同時定期或不定期集中突擊執行。
在具體的方式方面,芝罘法院採取線上執行和線下執行相結合。
線上執行主要是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號、證券、房產、車輛進行線上查控,對發現的線索及時採取控制性措施;
線下執行主要是對當事人的住址、企業法人的辦公場所進行搜查,同時法院也和公安、房管、證券等部門建立了聯合執行機制,通過他們的大數據和系統來查找被執行人的有關線索。
最近,芝罘法院和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聯合出臺了打擊拒執的相關文件,通過拒執罪的方式對個別違法犯罪的被執行人堅決予以打擊。
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關鍵時期,
芝罘法院多措並舉壓縮老賴生存空間,
下一步,
法院將繼續集中優勢力量攻堅執行,
運用信用懲戒機制,
通過司法拘留、
聯合信用懲戒等強制措施,
大力推進案件的執行,
把執行專項行動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機制,
通過定期與不定期、
大規模或小組行動等不同的方式,
懲治躲債“老賴”,重塑社會誠信,
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執行現場
聲明:本文所稱“老賴”僅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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