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實施細則》解讀

近日,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定,省委頒佈《中共浙江省委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為推動《細則》的貫徹落實,起草組對《細則》進行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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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細則》出臺的意義和背景是什麼?

答: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推進黨務公開是我們黨“四個自信”的重要體現,是黨內民主的重要內容,是暢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監督黨的組織和幹部、向上級黨組織提出意見建議渠道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具有重要意義。《細則》出臺的背景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黨的十九大對黨務公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7年12月,黨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對黨務公開“公開什麼”“向誰公開”“怎麼公開”等問題作出了系統規定,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實施細則提出了明確要求。二是我省黨務公開工作實踐經驗需要總結提升。幾年來,各級黨組織在推進黨務公開特別是基層黨務公開工作上,創新形成了許多具有浙江特色、務實管用的做法和經驗,推動黨的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三是與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比,黨務公開還存在一些不夠適應的地方,比如公開內容不夠全面、程序不夠規範、載體不夠豐富、形式比較單一,和其他公開形式的銜接不夠等。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大背景下,有必要進一步細化黨務公開工作制度,推進我省黨務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問:《細則》出臺的過程是怎樣的?

答:省委對落實《條例》高度重視,省委書記車俊批示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我省實施細則,抓好貫徹落實。2018年2月5日,省委舉行專題學習會,認真學習《條例》,對貫徹落實《條例》提出了要求,為起草《細則》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基本方法。根據省委要求,省委辦公廳牽頭成立專門的法規起草小組,深入學習領會中央文件精神,全面總結近年來全省黨務公開的實踐經驗,深入市縣、基層一線調研,廣泛聽取意見,並赴省外學習取經,認真做好《細則》起草工作。《細則》初稿形成後,幾次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幾次修改。在此基礎上,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了《細則》。

問:《細則》制定過程中主要把握哪些要求?

答:一是堅持對標中央,規定動作做到位。凡是中央《條例》明確的黨務公開原則、範圍、內容、程序和方式,《細則》不漏項、不折扣、不變通,確保中央要求全面落實。二是堅持分級分類,不搞上下一般粗。注重把握大局,積極穩妥;區別情況,分類實施,突出個性特點;在堅持公開主體全覆蓋下,把重點放在擴大和細化基層黨務公開上,做到應知盡知。三是堅持效果導向,增強公開針對性。圍繞緊貼貫徹上級要求、緊貼黨員群眾關注、緊貼履行職責任務開展黨務公開,力戒形式,務求管用。四是堅持依規依法,力求工作規範性。注重合理性與合法性統一,注重深化細化具體化的黨內法規依據,防止自選動作隨意性,確保每個細化方面、每項細化內容不走樣、不跑調。

問:《細則》主要有哪些內容?

答:《細則》共六章25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制定《細則》的目的意義和原則要求。第二章明確了公開的內容和範圍,對不同層級黨組織的黨務公開內容分門別類予以規範,並要求各級黨組織根據本部門本單位職能職責,對黨務公開內容作進一步細化,編制黨務公開目錄,適時動態調整。第三章明確了公開的程序、時間和方式,設置了“提出—審核—審批—實施—管理”的程序環節,同時明確黨務公開的時間和方式應當與公開的內容、範圍相適應相匹配。第四章明確了監督與追責,對開展督查和追責提出了具體要求。第五章明確了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統籌協調機制,細化工作舉措,推動落細落實。第六章附則,明確了《細則》的解釋權和實施時間。

問:《細則》“細”在哪裡?

答:《細則》是對《條例》的細化具體化,突出黨組織的細分、公開內容的個性化、公開程序的操作性。比如,《細則》對黨組織黨務公開進行了細分,具體分為省、市、縣三個層級地方黨委,鄉鎮(街道)、村(社區)、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學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以及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的基層組織等九大類基層組織。對三級地方黨委和九類基層組織,除執行黨務公開一般性要求外,根據各自職責任務和工作特點,分別明確了重點公開的具體內容。再比如,《細則》對黨務公開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作了細化規定,在《條例》原則性規定的基礎上,明確建立由黨委領導同志負責、黨委辦公室(廳)牽頭、有關部門(單位)參與的統籌協調機制,還進一步提出了保密審查、風險評估、政策解讀、信息發佈等具體工作要求。

問:《細則》有哪些創新點?

答:《細則》在《條例》框架下,充分吸收我省黨務公開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積極回應地方黨組織和基層黨組織在推進黨務公開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必要的制度創新。比如,在程序設置上,增設“管理”環節,主要是收集整理黨員和群眾對黨務公開情況的意見建議,做好調查核實和處理反饋,使黨務公開的程序更加完整,有利於充分發揮黨務公開在推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方面的作用。在公開方式上,增設“公開時間”條目,提出根據公開內容,可採取定期公開、分期公開、即時公開三種形式。在公開途徑上,提出用好基層黨代會年會、黨代表工作室、黨代表調研視察等創新做法,拓展黨員群眾參與黨務公開的渠道。此外,對比較關注的黨政聯合發文公開問題,《細則》明確提出,“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其辦公室(廳)聯合發佈的文件中,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內容,向社會公開”。

問:在實施《細則》過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答:黨務公開政治性、政策性強,在實施過程中必須講政治、守紀律、重規矩,積極穩妥推進。首先,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黨務公開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經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等。要在黨的領導下穩步實施,把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要求貫徹到黨務公開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其次,要注意劃清保密與公開的界限,特別是嚴格區分黨務公開範圍和國家秘密知悉範圍,做好黨務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在確保黨和國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實現黨的領導活動、黨的建設有關事務規範有序公開。第三,黨務公開具有不同於政務公開、司法公開的一些特點,有其自身的內在規律,不能簡單套用政務公開、司法公開等的程序做法。要緊密結合黨的組織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嚴格遵循公開基本原則,科學靈活把握黨務公開的時度效,做到步子穩、效果實。

問:省委對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細則》有哪些要求?

答:中央《條例》和省委《細則》頒佈後,關鍵要抓好貫徹落實。省委明確,一要抓好學習培訓,使廣大黨員幹部全面準確掌握《條例》和《細則》的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要組織專題學習,黨校、幹部學院、行政學院要將《條例》和《細則》納入培訓課程。二要抓好貫徹執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編制黨務公開目錄,以釘釘子精神狠抓落實。三要抓好組織領導,建立由黨委領導同志負責、黨委辦公室(廳)牽頭、有關部門(單位)參與的統籌協調機制,加強黨務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為全面推進黨務公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要抓好監督追責,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工作報告制度、考核評議制度、督促檢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用監督傳導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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