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我》(三)

【憲法述評】國家憲法日,人人都應成尊憲和守憲踐行者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昭示著中國共產黨全力推動依法治國的意志與決心,它將國家法治建設提升到了一個新高度;這將為全黨和全國人民樹立起一個法治仰望、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弘揚憲法精神,憲法成為全民信仰的氛圍將會逐步形成,讓我們重溫敬畏和權利,使尊憲、守憲成為一種篤定的生活方式。(來源:南海網)

【法條詳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用。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詳解] 本條是關於土地所有權和國家土地管理政策的規定。土地是重要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土地公有制是我國生產資料公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土地實行公有制有兩種形式,一是國家所有;一是集體所有。根據本條的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土地有兩個方面,一是城市的土地全部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二是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

【法律常識】哪些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憲法》第3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漲知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以憲法為統帥,以法律為主幹,以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重要組成部分,由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組成的有機統一整體。2011年3月10日,吳邦國同志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莊重宣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法眼辣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轉讓土地

[案情介紹]石頭村位於東方市郊區,緊靠東九鐵路和兩條國道線。由於地理位置優越,周邊交通發達,不少市內企業希望在石頭村建設廠房或物流倉庫。趙周是石頭村村委會主任。在巨大經濟利益的誘惑下,趙周強行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轉賣給企業,並從中牟取暴利。吳天寶因帶頭反對趙周的非法賣地行為,被趙周僱傭的打手打傷,左腿殘疾。2012年3月,在吳天寶和其他村民的聯名控告下,東方市國土資源部門介入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趙周及其他村委會成員非法出賣耕地一百多畝,牟利上千萬元。2012年4月,趙周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評析]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本則故事中,石頭村村委會主任趙周非法轉讓集體所有土地,應依法予以嚴懲。

【法律名言】

要使事物合乎正義,須有毫無偏私的權衡;法律恰恰正是這樣一箇中道的權衡。——[古希臘]亞里士多德

大海和陸地服從宇宙,而人類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轄。——[古希臘]西塞羅

法律的基本意圖是讓公民儘可能的幸福。 ——[古希臘]柏拉圖

【笑破肚皮】

老師:“請解釋無法無天這個成語的含義。”

學生:“無法無天的意思就是沒有法治就沒有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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