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1點,本該夜深人靜,
可市區金水灣小區的業主卻報警稱,
有戶人家屋裡養的狗不停叫喚,
鬧得鄰里難以入眠
……
大家都知道
目前我市正在開展
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
對於這樣的行為
該有怎樣的處罰呢?
9月20日,
市公安局城南新區分局回應稱:
經研究,決定依法對狗主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這是市區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以來,警方開出的首張不文明養犬“罰單”。
這是市區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以來,警方開出的首張不文明養犬“罰單”。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9月13日晚11點15分左右,有金水灣小區業主報警,報警人在 電話裡抱怨道,這條狗總是掐著兩個時間段擾民:一個是晚上9點鐘以後,一個是從凌晨5點多鐘開始。每次總是叫幾聲,停一會兒,等人剛閤眼,又是一陣亂吠。
新河派出所民警朱國扣接到該警情後,他的反應是:“很敏感。”為啥?
因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凡是因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是違法的。另外,加強養犬管理事關社會治理,更是“創文”的重要內容。
有行動就要有落實。當晚,朱國扣和同事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置。“一進小區,就聽見一陣刺耳的狗吠。無論室外有無動靜,這狗都叫。”循著聲響,民警找到了這戶人家。
敲門進屋,表明身份,民警看見一隻灰色的泰迪犬被關在僅夠轉身的籠子裡,不停地來回轉動、叫喚。也許是因為發現生人的緣故,泰迪犬叫得越發頻繁。
此時已過午夜,對於民警上門執法,狗主人柏先生非但表示不理解,甚至認為深夜執法影響了他和家人休息。
“你們家養狗擾民被人報警投訴,不止一次了,你不知道?”民警問。
“之前沒人來過啊。哪怕在門上貼張傳單也行,我會注意這事,把狗送給農村親戚家或者乾脆賣掉。”柏先生辯解稱,這狗自從去年七八月份買回來後,一直由他母親代為飼養。可他母親幾乎整天把狗關在家裡,足不出戶,所以……
“你要理解!第一,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我們來執法,指出這有違法的嫌疑,我們會調查。如果你不接受傳喚,我們將強制傳喚,這是正常的程序。”朱國扣接著說:“第二,如果我們執法有過錯,上面有督查部門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就在民警詢問過程中,泰迪犬仍在不停叫喚。
“養狗可以,但不能影響他人生活!”面對民警反駁,狗主人一時語塞。隨後,被依法傳喚至派出所調查。
9月20日,民警朱國扣說,“經研究,所裡決定對狗主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如果警告後不改正的,或放任動物恐嚇他人,將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目前,狗主人已悔過,並表示將妥善處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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