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1个月,没销分的抓紧处理!

大家都知道,驾驶证每个周期有12分

对于经常违章的车主来说

12分完全不够用

这时就会想到,找有驾照的朋友代扣分

或者花钱找“黄牛”销分

最后1个月,没销分的抓紧处理!

为进一步打击这种“买卖分”行为

广东交警官方宣布

9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

必须提前面签

(特别是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2018年9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2018年9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提前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还不了解的车主们

不用慌

依依今天和大家好好聊聊

政策解读

9月1日起,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便民自助渠道处理电子眼记分时,需前往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记分。如果通过窗口办理的话,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不受影响。

举个例子: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便民渠道上即可处理。但新规实施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车友提问

怎么面签绑定,车数有限制吗?

当然有!主要通过两种方式绑定:

第一种:

交管12123手机App(无面签限制要求)

1-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

2-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

3-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第二种:

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

1-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

2-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用户绑定

发生违章了,再进行绑定可以吗?

不行!只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记分。

举个例子:如果是9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只能处理9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记分,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

面签绑定时,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进行面签时,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交管12123手机App如何进行实名注册?

下载交管122123手机APP,绑定过程中,需要按照提示填写相应的资料信息,具体资料信息如图所示:

最后1个月,没销分的抓紧处理!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总结提醒

9月1号该政策实施后

窗口办理:不需面签绑定仍可处理;

便民渠道:需要提前绑定才可处理。

最后1个月,没销分的抓紧处理!

该政策一旦实施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要提前面签了

所以,还没清理违章的车友们要抓紧时间了~

以上

就是本期内容

最后1个月,没销分的抓紧处理!

距离9月1日还1个多月

要处理的趁早,别挤到8月消分

更别等9月以后,那就不是钱能解决的事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