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這房子是給我爸媽買的,加你兒子的名字,恐怕不合適吧!

有些人就算成為了一家人,也許永遠不同心。就拿我跟婆婆來說,我結婚沒多久,婆婆就跟我說想讓我名下的一棟房子的房產證上寫上我老公的名字。按理說一家人應該不分什麼,但是這件事確實讓我挺寒心的。

都說,現在這個年代,結婚需要三大件,房子,車上,存款一樣都不能少。但其實對於有些家庭,這樣的標準還是很難達到的。我是獨生子女,家是市裡的,父母都是在職工人,就我一個閨女,從小也比較寵愛,自然我的家庭條件也不算差。我雖然是被父母寵大的,但是並沒有養成任性乖張的性格,而且學歷不低,長得也挺好看,以我的能力找一個比我家庭條件還好的人嫁了是不成問題的。

婆婆,這房子是給我爸媽買的,加你兒子的名字,恐怕不合適吧!

但是我偏偏看中了我的大學同學,也就是我現在的丈夫,也許是日久生情的緣故,我們在一起很多年了。我知道丈夫家是農村的,家裡生活條件一般,但是我是不介意的,因為我覺得丈夫其實很有上進心,也很有責任心,他只是缺乏一個機會,如果給他一個機會,他也可以混的很好。

我說服了父母,父母最終同意我嫁過去,還給了我豐厚的嫁妝,在結婚之前,父母就用他們多年的積蓄給我在市裡面買了一套房子,算是父母給我的結婚禮物,我知道父母很愛我。因為丈夫的家庭原因,結婚的時候,我沒有要求多高的彩禮錢,就連我們現在住的房子都是父母送給我的那一套。而丈夫家那邊只是付了一輛車子的首付。是的,我們結婚後買的車子其實還是需要我們自己還貸款。

婆婆,這房子是給我爸媽買的,加你兒子的名字,恐怕不合適吧!

說起來丈夫家那邊並沒有給我們出多少力,本來這件事我的父母是很不滿意的,父母告訴我這樣其實是不重視我這個兒媳婦的表現,但是我當時沒有太在意,對我來說,只要丈夫對我好,別的都不重要,我們有能力過得更好,我也相信丈夫。

但是那天我聽到婆婆跟我說:“既然你都說咱家的閨女了,你們現在住的那房子啊,就應該寫著我兒子的名字,好歹我兒子現在是一家之主啊。”我聽後愣了愣,我沒有想到婆婆打的是我房子的主意,我這剛結婚沒多久。

這套房子是我父母用畢生的積蓄給我買的,父母跟我說他們年齡大了,照顧不了我多少年了,趁著他們現在還有能力,給攢下一套房子,就是為了如果以後我的婚姻出了點什麼問題,我還有可以生活下去的固定資產。這是父母的心血,我不能白白送給別人,

婆婆,這房子是給我爸媽買的,加你兒子的名字,恐怕不合適吧!

我沉默了一會直接對婆婆說:“這房子是我父母給我買的,是我個人財產,加上你兒子的名字,不合適吧。”

婆婆估計沒想到我這麼硬的口氣,也有點楞。反正我是想清楚了 說什麼都不會做傻事的,女人最重要的就是安全感和經濟獨立,這房子說什麼我都不會把它白白的讓出去,丈夫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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