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將三大糧食作物制種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目錄

日前,財政部、農村農業部、銀保監會三部門共同印發了《關於將三大糧食作物制種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目錄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簡稱《通知》),以促進我國制種行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穩定主要糧食作物種子供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通知》規定農戶、種子生產合作社和種子企業等開展的符合規定的三大糧食作物制種,對其投保農業保險應繳納的保費,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目錄,補貼比例執行《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以下簡稱《補貼管理辦法》)關於種植業有關規定。

《通知》規定,符合規定的三大糧食作物制種,指符合《種子法》規定、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規定或經當地農業部門備案開展的水稻、玉米、小麥制種,包括擴繁和商品化生產等種子生產環節。

《通知》還規定,保險經辦機構應使用保險監管部門統一發布的示範性條款,保險責任應涵蓋制種面臨的自然災害、病蟲害以及其他風險等導致的產量損失或質量損失,保險金額應為保險標的生長期內所發生的直接物化成本。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為實際土地經營者,如實際土地經營者的制種生產風險已完全轉移給種子生產組織的,種子生產組織也可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

《通知》要求,符合規定的三大糧食作物制種的種子品種,由各級農業及種子主管部門負責以適當方式向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各級農業及種子主管部門應協助保險經辦機構做好保險標的審核確認,以及災因鑑定、損失評估等工作。各級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要指導保險經辦機構做好保險產品條款設計、費率釐定、承保理賠服務等工作。

《通知》指出,三大糧食作物制種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目錄涉及的預算管理、機構管理、監督檢查等事宜,適用《補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據悉《通知》將於印發之日起開始施行。《通知》還規定,2018年投保農業保險的三大糧食作物制種,可按本通知規定申請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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