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专家、媒体和律师为什么热衷于为恶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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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杀案发生以后,全中国几亿网友,基本上都做出于某某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背负刑责的判断。但是,作为知名律师,周保民第一时间却通过媒体放话:于某某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有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




毕竟我们都是普通群众,尽管在道义上完全站在于某某一边,但是,对于法律,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周律师的这一番言论,让网友们来说,可谓是兜头一盆凉水!很多人,把周律师的判断当成了事实,开始不满,甚至攻击我天朝的法律。

可是,今天下午,从昆山市警局传来了惊天的好消息,于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这与当初网友们的判断完全一致,但是,作为一位知名律师,周律师为什么会做出如此离奇的判断呢?



作为一位喜欢分析别人心理的心理咨询师,粽子认为有以下几种可能:

一、周律师认为法律只是用来治理人民的工具,他所代表的法律精英阶层才是法律的制定和解读者。民众的想法,都是愚蠢的,只会制造混乱。

二、法律只是他用来赚钱的工具,他的工作是背诵、理解、歪曲法律,钻法律的空子,以帮助他的委托人摆脱法律的制裁!

三、周律师是一个书呆子,他只知道生搬硬套法律条文,和分析各种数据,对人民大众的真实需求不管不顾!这也是许多知识分子都有的毛病。



总结起来,就是周律师心里的法律,已经完全脱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变成了一种生硬的、毫无情感的为他自己服务的工具!


姜丁粽子


国内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曾经公开发文,声称自巳很想写一本书,书名就是【律师是个什么东西】。可是他写不好,或是写不出来。

为什么呢?因为人之初性本善,恶人坏人都是从好人演变过来的。

当人们还是好人时,都非常厌恶坏人恶人(也不管他是真坏人还是被冤枉的),都希望这个社会上没有坏人恶人,因此也非常厌恶律师专为坏人恶人辩护,因此也得出一个结.论:律师不是个好东西!

当人们自己成为社会上的坏人恶人或是被冤枉成坏人恶人而面临法律惩罚时,却无人不想请一个好律师为自己辩护,真坏人恶人希望自己能够得到从轻处罚,被冤枉的坏人恶人都希望律师帮助自己伸冤,此时的律师又变成了一个好东西。

律师是法律规定的依法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利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就是通过法庭辩护来明确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被冤枉的坏人恶人伸冤。如果坏人的确没有合法权益可以保护,这样的辩护也有利于让坏人恶人认罪伏法。如果真是被冤枉的,就可以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可是,律师这么有益于社会的工作却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始终是背着坏名声干正经事,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了!这就是国内知名的大律师写不出【律师是个什么东西】这本书的缘由。

谨以此文回答‘’律师为恶人辩护是否忽略了善的痛苦‘’!


不糊涂时涂糊不


这也是金钱至上,本末倒置的结果。有些律师、砖家本应是维护社会正义和秩序的法律工作者。然而却总有很多人从经济利益这块考虑,把自己装扮成包赢不输的形象,把道德和社会正义抛于脑后。这种人物代表就是“周律师”之流。

在律师这个行业,很多的人呢就好像平常说的“你的语文是数学老师教的吧?”。在律师这个行业里也细分很多专业,比如婚姻律师,财产律师,交通律师,经济律师等。但是,有些和传媒关系好的呢,会利用热点话题时刻,第一时间露脸,至于律师说法是不是正确,这不是传媒和律师考虑的事,只要能红,能有人看到甚至引起争议目的就够了。只要红了,就会有很多人慕名而来。

专家这个称号,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称的。至于真正的什么是专家,国家好像也没有正式的规定。真正的专家应该是在一个特定领域对行业有着相当突出的贡献的。然而,现在很多的砖家只是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称号,仅仅因为是哗众取宠,获得媒体和领导的更多亲睐,作为获得项目资金和晋升的机会罢了。以此目的的砖家们可能会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吗?肯定不可能!

作为传媒而言,更多的应该是注重社会责任,伸张社会正义,而不是吸引眼球,获得更高的关注度。对于那些所谓“砖家”“律师”等现身说法还是要慎重,难道这些人说的就是最后的结果吗?如果不是,是不是涉嫌干涉司法公正,是不是有点助纣为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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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释。就拿北京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来说,它是律师中第一个为“宝马男”说话的。它认为被砍者电动车男涉嫌防卫过当,不应该追着“宝马男”砍!

周保民之所以说被砍者是有罪的,因为它首先在说那些话的时候预想“宝马男”的家属可能会请它为“宝马男”做辩护人。

话说白了就是为了“利益”!因为它给普通百姓做辩护的费用也就三五千块钱。但是,如果它为有罪“宝马男”做辩护可能会是普通人的百倍费用。



家國天下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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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野美食


知名律师为穷凶极恶的坏人辩护,无非出于两种目的:一是为了维护程序正义,二是为了贪图利益。下面,我以两个真实案件来分别说明这两种目的。

案件一:莫焕晶案

震惊全国的杭州保姆纵火案的元凶,为了获取主人一家的感激之情,从而达到向主人借钱还债的自私目的,竟然人为纵火烧房。由于火势太大没能成功扑灭大火,最终造成女主人和三个孩子葬身火海,真可谓是丧心病狂!
在本案审理期间曾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莫焕晶原辩护律师无故中途退庭放弃辩护,莫焕晶一度处于没有辩护人的尴尬境地。知名法学教授何兵听闻此事以后,当即表示如果没人愿意当莫焕晶辩护人,他愿意去做她的辩护人。

显而易见,何兵老师作为一名德高望重的法学教授,他之所以愿意去给莫焕晶做辩护人,并非是想为她脱罪,而仅仅是想维护刑事诉讼的完整性和程序正义。虽然莫焕晶的滔天罪行罪证确凿,但如果无人替她辩护而法律界也予以默许的话,虽然本案不会出现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但此例一开确实会严重破坏司法秩序。万一将来类似呼格吉勒图的被冤枉的人被提起公诉,没有辩护人为他辩护岂不是很难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案件二:幸普森案

轰动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当时无论是司法界还是普通民众,其实都知道他是杀害妻子的真正凶手,警方搜集的罪证也确实充分。但辛普森作为体育明星收入不菲,于是一掷千金重金聘请了由全美国最出类拔萃的律师们组成的律师团队,该律师团队号称梦之队。
最后,梦之队不负众望为找到警方的证据漏洞,为辛普森成功脱罪。不言而喻,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辛普森这样家财万贯的上流人物,或者不愿意耗费巨资聘请律师,梦之队还会愿意这么卖力地为他辩护吗?

然而,这样的案件比比皆是。


冰焰


恶人自有恶人磨!可以说他们是一丘之貉吧!有几个真正的【专家】呢!真正的专家是沉心于学术,沉心于科技,沉心于研究!不是到处的“指点迷津”,“证明”自己是“砖家”!哈哈哈。就像方舟子之流吧!


望月怀远54


律师的一大本职工作就是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进行辩护,难道律师不为他们辩护还有机会去为警察辩护吗?法盲的言论,真是整个社会普法的悲哀!


天泽方圆之杨春顺


在中国要讲中国特色!这里不是美国!中国特色就是要为善良的弱势群体伸张正义,而不是以打着“法律”的名义去捞取个人私利。尤其是那种纯粹是为了钱而昧着良心胡说八道的所谓“砖家叫兽绿尸”,更应全民当诛之!


凡夫左岸1


因为很多恶人都是富人,不仁而富、或者为富不仁之人。

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钱,鬼都可以帮找推磨,何况是人呢?

如果这个恶人是个穷人,律师会为他辩护吗?当然指派律师除外。

准确的来说,不是律师为恶人辩护,而是律师为有钱的恶人辩护。而富裕的恶人更容易引起大家和媒体的关注。而穷困的恶人,大家不会关注他。

就像造无效疫苗长春长生集团法人高俊芳,一年就能赚好几亿,你认为这世界会因为她是恶人,没有律师替她辩护吗?

不要跟我谈什么君子固穷,越是穷人,越想发财。再说了,为不仁而富的人辩护,不仅仅会获得大量的金钱,说不定还会名利双收,虽然这个名是恶名,但也是名。他名声鹊起了,很多不仁而富的人就会找他辩护,他会继续获得大量的金钱。这世界不嫌钱脏,不嫌钱烫手的人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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