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生悔意,獅子開口遭駁回,虛假訴訟要不得

牛某(女)於1986年9月16日入職公司,2017年8月,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1728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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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後牛某就去申請仲裁,要求:1.支付2017年8月工資4200元;2.支付未能辦理提前退休補償金50000元;3.補償買斷工齡差額13萬元。被駁回,牛某不服仲裁裁決,向法院提起訴訟。

牛某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要求公司支付2017年8月工資5236元(整月)的十倍52360元;2.要求公司支付牛某不能辦理提前退休的賠償金10萬元。

一審法院

本案中,牛某認可公司2017年8月28日發放工資3990.38元,但主張系2017年7月工資。結合雙方所述及公司提交的證據,法院認定公司已向牛某發放2017年8月工資。公司認可未向牛某支付高溫補貼180元,並表示同意支付,法院不持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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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對牛某要求公司支付其8月十倍工資5236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僅支持180元。牛某要求公司支付未能辦理提前退休賠償金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持。

判決:公司支付高溫補貼180元;駁回牛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牛某不服,繼續上訴

事實和理由:公司是7月的工資8月發,牛某2017年8月有出勤,但是公司沒有發8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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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某從事的是有毒、有害氣體工作,但是公司沒有記錄備案或報送相關部門,牛某檔案中未顯示相關內容,且檔案嚴重丟失無從考證,導致牛某無法按照規定提前退休,所以要求公司賠償。

公司辯稱

2017年8月工資公司已支付,牛某主張十倍賠償並無法律依據。

公司於2018年1月24日赴街道辦事處申請查閱了牛某檔案。經查,1990年至2005年檔案材料齊全,並未丟失。且1990年至2005年,牛某在供水泵站負責水泵運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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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工作全程機械化操作,並不需要人工加氯氣,因此牛某從事的工種不屬於有毒有害特殊工種,不符合國家關於提前退休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在北京市人力資源社保局審批備案的特殊工種崗位要求。

二審法院

經審理查明,公司2017年8月高溫補貼隨2017年9月工資發放,因工作失誤,未向牛某發放2017年8月高溫補貼180元,予以認可。

關於公司是否支付牛某2017年8月工資問題。結合雙方所述及公司提交的證據,在牛某未提交相反證據的情況下,一審法院認定公司已向牛某發放2017年8月工資並無不當,本院予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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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某主張2017年8月工資5236元的十倍的賠償金,因未經勞動行政部門處理,且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牛某要求公司支付未能辦理提前退休賠償金的訴訟請求,因涉及是否符合提前退休條件、從事的工作是否屬於特殊工種等相關認定,不屬於人民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受理範圍,本院對此不予處理。

綜上所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例點評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法律的規定。關於離職工資的結算,如果公司是預發當月工資,就往往發生誤會,以為是拿了上個月工資。這種誤會常常會發生,我司也提早發放,所以我對每個新員工都會強調,是發當月的工資,上個月的獎金。

由於牛某離職時,沒有溝通好這點,導致誤會,但是可以從新進員工的工資發放,或者追溯到牛某第一次領工資時,看看是當月,還是上個月的,這還是能夠搞清楚的。但是即便對這個有疑義,也沒有賠償十倍工資的說法,有點意氣用事。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生悔意,獅子開口遭駁回,虛假訴訟要不得

至於檔案遺失等問題,明顯是虛假陳述了。那麼在水中加氯氣,屬不屬於特殊工種呢,如果不是自動化添加的,應該是有毒有害的崗位,在許多特殊工種的崗位,均把氯氣作為工作場所主要的危害因素。但是水中加氯氣這樣的崗位,並沒有明確的列入特殊工種崗位目錄中,即便是人工添加,認定特殊工種還是非常有難度的。

即便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也是應該去社保中心辦理,如果辦理不了,提起行政訴訟,直接起訴單位,通常也是不會受理的。

總體而言,牛某可能還是有點心裡不平衡,所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後,再生出些事端。但也要實事求是的處理問題,虛假訴訟嚴重的會入刑哦。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生悔意,獅子開口遭駁回,虛假訴訟要不得

近年來,民商事審判領域中的虛假訴訟現象呈現多發態勢。虛假訴訟違法犯罪行為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眾反映強烈。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8〕17號)將於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解釋》規定,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採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關係,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虛假訴訟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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