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濱州市全面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

濱州日報/濱州網訊9月29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出臺《關於深化移風易俗推動綠色殯葬建設的實施意見》,全面落實惠民殯葬政策,切實改善民生,提升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全面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目標到2022年,實現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60%。

全面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至少可免除930元/具

《意見》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免除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殯葬基本服務費用,有條件的縣(區)可適當增加免除項目。所需資金列入市、縣(區)政府財政預算,市級財政按10%的比例予以補助,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運行年度,按年與各縣(區)結算補助資金。

具體免除對象為:具有濱州市戶籍的城鄉居民;未登記戶口的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非法收養的除外);無法查明身份並在社會救助管理機構死亡的被救助人員;駐濱大中專院校全日制非濱州市戶籍的學生;駐濱部隊的現役軍人,無濱州市戶籍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本市公安部門經辦處理的無名屍體。

免除的項目及最低標準為:撿灰火化機火化費550元/具;普通靈車遺體接運費(含抬屍費和消毒費)200元/具;遺體冷藏存放(存放時間1天)120元/天;骨灰寄存(1年內鋁合金等高檔架)60元/年。

《意見》實施要求,各縣區要進一步簡化程序,根據“一次辦好”要求自行確定免除辦理程序和相關手續,並採取多種形式予以公佈。免除費用項目外的費用由經辦人(指死者的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或者單位機構)支付,未發生的免除項目不折現、不折抵。

2019年底,每個縣區至少建成一處示範性綠色殯葬設施

《意見》同時提出,各縣區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綠色殯葬建設規劃編制,並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負責實施。要按照適度控制公益性公墓建設規模,重點加快推進以樹葬公墓林為主的綠色殯葬設施建設,加快綠色殯葬設施建設。

其中,各縣區新建城鄉公益性公墓要符合《山東省公墓管理辦法》建設要求,原則上應保證使用20年以上。公益性公墓要以骨灰入室安放(骨灰堂、骨灰塔、骨灰樓)和樹葬、花葬、草坪葬等方式為主,地表不留墳頭或立碑。立碑安葬的墓碑主要採取臥碑方式,碑長不超過60釐米,每個墓穴不得超過0.5平方米,每畝地規劃建設不少於200個墓位(400個穴位)。已建成的城鄉公益性公墓,要按要求逐步改造規範。

市、縣、鄉三級政府負責樹葬公墓林等綠色殯葬建設。各縣區要因地制宜,與植樹造林荒山綠化有機結合,利用荒山荒坡等適宜造林土地建設園林型樹葬公墓林。通過植樹綠化,“以樹代墓”“以墓養樹”,實現墓區生態化、園林化、人文化、藝術化。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積極推動綠色生態葬式葬法改革,加快不保留骨灰的撒散、海葬、花壇葬、骨灰堂、骨灰塔、壁葬等骨灰安放設施場所建設,不斷滿足群眾多樣化綠色殯葬要求。

目標到2019年底,每個縣區至少建成一處示範性綠色殯葬設施,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成2-3處示範性綠色殯葬設施,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40%,2020年,綠色殯葬設施基本滿足群眾殯葬需求,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50%,實現綠色低碳文明祭掃。

利用兩年時間開展散埋亂葬治理行動, 弘揚倡導綠色殯葬理念

根據《意見》要求,我市還將加快綠色殯葬建設,利用兩年時間,採取“一遷二改三綠化”方式,在全市部署開展散埋亂葬治理行動。

“一遷”,即對散埋亂葬墳墓遷入公益性樹葬公墓林或深埋不留墳頭。“二改”,即對名人墓、烈士墓等不易遷移的墳墓進行改造,使其達到生態環保要求。“三綠化”,即對歷史形成不易遷移或拆除的墳墓,進行美化綠化、植樹遮擋。要求各縣區充分尊重當地習俗,順應群眾意願,注重方式方法,積極穩妥有序開展散埋亂葬專項治理行動。探索適合當地實際、群眾滿意的綠色殯葬改革新路,有效破解農村散埋亂葬治理難題。目標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骨灰進公墓或實行綠色節地生態安葬;2020年1月1日起,新增骨灰全面實行綠色節地生態安葬,嚴禁散埋亂葬。

此外,各縣區要制定完善惠民便民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互聯網+殯葬服務”建設,為群眾選擇綠色殯葬提供優質高效服務。注重發揮村(居)幹部、紅白理事會成員宣傳引導教育作用,提供便民利民喪禮服務,將綠色殯葬理念貫穿到殯葬活動全過程,不斷提高群眾對綠色殯葬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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