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南安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市供销社原主任王鸿章等人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9月间,王鸿章与时任石井供销社主任陈荣聪等人超标准公务接待5次,菜金计7540元、高档烟酒等计16419元。王鸿章、陈荣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南安市纪委给予王鸿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荣聪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有关费用。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并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纪守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心入脑、成为习惯。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坚决防治“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五抓五重”要求,精准把握政策,拓展监督渠道,精准发现问题,紧盯对当前“四风”问题出现的一些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新表现,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点名曝光,持续保持高压震慑。(南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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