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传“大同市云冈区一男子殴打共享单车管理人员”的案件情况通报

近日,一段大同市云冈区一男子殴打共享单车管理员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为切实让广大网民了解案件实情,防止误传,现将案件情况公布如下:

2018年10月1日17时42分,新平旺街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后,出警民警于17时45分抵达事发地雅苑小区。经调查得知:2018年10月1日17时20分许,陈某(男,35岁,系哈罗单车管理员)在雅苑小区收车时,发现一儿童李某(9岁)违规将单车用锁锁住,遂上前拉住李某要求其把家长叫来。17时30分许,李某母亲李某某(32岁,无业)途经现场,正巧看到自己孩子在哭,随即叫来孩子父亲李某(34岁,无业,无前科)。李某赶至现场后,在未做任何了解的情况下直接动手殴打共享单车管理员陈某。民警在现场走访调查,并调取监控视频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现已查明,共享单车管理员陈某未动手打李某(儿童),陈某经同煤总医院检查身体无问题。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我局依法对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李某给予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大同市云冈区公安分局

2018年10月4日

关于网传“大同市云冈区一男子殴打共享单车管理人员”的案件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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