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及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制定了《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度股金分红方案》。
并提交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2017年度股金分红事项予以公告。
一、分红比例
本行2017年投资股的分红比例为12%,全部采取现金红利方式,即每10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
二、其他事项
(一)分红资金于2018年5月31日采用转账方式划入股金分红指定的各股东结算账户。
(二)自公告之日起,已建立关联结算账户的股东可在本行辖内各营业网点查询、领取。未建立关联账户的股东请持本人股金证、身份证、桂盛卡(或存折)原件到本行辖内各营业网点核对、查收或领取,并补登股金证分红流水记录。
(三)若有疑问,可向本行各营业网点现场咨询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1-863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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