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農民對下一輪土地承包有何期盼?

農戶對第三輪土地承包方案有何期盼?

土地改革運動、家庭承包責任制以及農村集體土地“三權分置”是中國農業史上的偉大實踐,在相應的歷史階段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生產的發展。隨著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將近尾聲,第三輪土地承包如何調整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黨的十九大提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延長三十年雖然解決了承包地承包期限的問題,但尚未就調整方案作出明確部署,繼續承包原有地塊還是重新分配,亦或是採取其他方式,各界意見並不統一。為此,筆者利用暑假就農戶對三輪土地承包調整方案問題開展了調研,調研地點選擇為山東省費縣梁邱鎮雙興村。相關結果如下,僅供關注此問題的相關人士做一參考。

一、農 民 有 惑

斬不斷的土地情結。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依舊突出,九成以上的農民希望繼續承包土地。城鄉差距、工農收入差距吸引了大量的農村勞動力湧向城市,但對於絕大多數農民工而言,待到年邁體衰之時,迴歸農村、繼續農業生產是其安居之本;而對於始終留守在農村的婦女和老人而言,擁有土地便是擁有一份社會保障:實現自食其力,減少生活必需品特別是糧食購買的成本。

理不清的土地政策。農民普遍知曉第二輪承包土地到期後延長三十年的政策,但對該政策理解存在一定差異。八成以上農民通過電視或者廣播等媒體或者幹部的宣傳“聽說過”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延長三十年的政策。“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意指上世紀九十年代農村集體發包給農戶的土地到期後,中央將農民所擁有的承包村集體土地的這項權利再延長三十年,而未申明是“繼續承包原有土地”還是“重新分配土地”,調研發現,農民普遍將該政策理解為繼續承包原有土地三十年。當提供“繼續承包原有土地”和“重新分配土地”兩種方案讓農戶作出選擇時,農戶的第一反應是聽從上級(政府、幹部等)安排,承包地調整方案參與選擇的意識較為薄弱。

不一致的土地訴求。三分之二左右的農民希望“繼續承包原有土地”,近四分之一的無地、少地農民則希望“重新分配土地”。村中多數農戶存在懼變的心理,或者說,至少存在維持現狀的心理,對他們而言,土地調整未必會讓所有人滿意,還可能產生新的矛盾,他們更希望保持土地穩定,即“繼續承包原有土地”。第二輪承包分配完成後,“生不增”的土地調整政策使得新增人口、新生家庭變成無地人口、少地家庭,對於這部分農民而言,則希望通過新一輪的土地分配來獲得與其家庭人口相匹配的土地規模。

調查:農民對下一輪土地承包有何期盼?

二、調 查 所 思

需妥善權衡“重新分配土地”和“繼續承包原有土地”兩種方案。重新分配土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二輪承包時期“生不增”而導致的部分農戶無地、少地等問題,讓該部分農戶通過田間勞作,“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迴歸“自給自足”的田園生活,實現農戶層面的糧食安全,但重新分配土地也意味著需要承擔鉅額的土地調整成本(2013年啟動的土地確權歷時五年,耗資高達450億元)。但若繼續承包原有的土地,雖可以穩定農戶地權,增強農戶對農地長期投資的信心、避免承包地到期前的短期行為,提高農地利用效率,促進規模經營,節約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等調地成本,但如何應對無地人口、少地家庭的土地需求將是一個重大的挑戰。

需審慎對待農戶土地流轉真實訴求。“人多地少”是雙興村的真實寫照,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和村集體土地“三權分置”政策有利於土地流轉,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解決了農戶承包地面積不清、位置不明的問題,村集體土地“三權分置”進一步明確了各農業經營主體的承包、經營權利,兩者為未來土地流轉和開展規模化經營創造了條件,但在現實中,好的地塊不願流轉、差的地塊因經濟效益低而流轉不通的問題較為突出,針對土地流轉問題,既需要有尊重農民土地流轉想法的“愛”心,更需要有順從農民土地自願流轉想法的耐心。

要謹慎處理農戶兼業行為所產生一些新的社會問題。進城務工農戶特別是“兼業”農戶,並沒有放棄土地經營,對他們多數人而言,務農實際上已經成為其“副業”。當無暇顧及田間生產時,該部分農戶有時會改變種植結構,導致耕地非主糧化以及基本農田變林地等問題的出現;在土地貧瘠的地帶,還存在著撂荒或者“明種暗荒”的現象。針對農戶兼業化所產生的新問題,需要政府、村集體等多方謹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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