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6日,湖北高速交警兴山大队民警在辖区沪蓉高速神农溪省际收费站查处一名无证驾驶违法行为。驾驶员马某为逃避处罚,竟然报上别人的姓名,后又“矢口否认”,与民警上演了一出大戏。

6日16时40分许,当民警拦下一辆鄂Q牌照小型轿车时,驾驶员面对民警的查问,声称自己叫马某,是车主,没有携带驾驶证及身份证,对此民警随即要求其将车开至执法站接受进一步调查。随后,车移至执法站,民警再次询问驾驶员的身份信息,驾驶员突然一改之前的说法,谎称自己叫谭某某,并辩称这个车以前是马某的,但是后来卖给了自己(谭某某),目前暂时还没去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民警通过比对驾驶员提供的身份证照片,发现与驾驶员实际样貌有点出入,遂将驾驶员及乘车人带至执勤亭内打算通过公安网做进一步查实。

执勤亭内,民警第三次询问驾驶员的身份信息,驾驶员依然坚称自己叫谭某某。面对民警对身份证照片与其相貌不相符的疑问,驾驶员狡辩称“是因为身份证好多年没有换过的原因”。民警不以为然,正当民警准备调取公安人口信息向驾驶员佐证时,也许是驾驶员迫于压力,感觉瞒不过去了,居然自己“矢口否认”之前向民警谎了姓名,其表示自己确实叫马某,同车的另一名男子才叫谭某某,驾驶员马某解释称“之所以会撒谎,确实是因为害怕再被处罚”。

经过民警调查,原来马某于2017年11月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吊销了其驾驶证,6日当天,其乘坐着同车另一名男子谭某某驾驶的鄂Q牌照小型轿车,从兴山上高速,打算回利川,出发时一直是谭某某在开车,下午16时左右,车开到巴东服务区时,察觉谭某某有点疲劳,便主动提出由自己开车,想着高速上应该不会被民警拦到检查,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就直接开车上路了,不想才走了不到20公里,就被民警查获了。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马某实施的驾驶证被吊销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1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葛宏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