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一小女孩走失家人不知 民警助其尋回家人

10月7日,一名走失小女孩在內鄉縣公安局湍東派出所民警1個多小時的照料和幫助下,安全回到其親人身邊。

10月7日上午11時許,湍東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熱心市民報警稱:在消防隊十字路口附近有一4歲左右的女孩,身邊無大人,疑似迷路走失。接警後,湍東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小朋友,不哭,不哭,有叔叔幫你,保證找到你媽媽!”出警民警蹲在地上,一邊給小女孩擦眼淚一邊和藹地安撫她。站在民警面前這個女童滿頭大汗、哭得稀里嘩啦。為了幫助孩子找到家人,民警不斷嘗試與孩子交流,可能因為孩子與家人失散受到驚嚇,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民警在附近的街道和居民樓找尋半個多小時後未果,詢問附近群眾也沒有知情者,民警遂將小女孩帶回派出所。

為了儘快找到孩子家長,民警立即和指揮中心聯繫,但反饋是並未接到此類報警,於是派出所民警充當起了臨時“奶爸”:先給孩子洗把臉,然後又買來酸奶、麵包給孩子吃。在民警悉心照料下,小女孩情緒終於穩定下來。從她的隻言片語中,民警瞭解到,小女孩姓郭,住在“香花”,早上跟著媽媽出門,不知道咋回事就把自己弄丟了。

民警經過多方詢問,並聯繫到內鄉縣大橋鄉程剛村香花寨,最終確認系該村郭某松的女兒。郭某松在外打工,孩子跟著在縣城務工的母親生活。很快,民警聯繫到了小女孩的母親,接到民警的電話,這位在超市打工一直忙碌的母親居然還沒有發現跟著自己上班的女兒已經丟失近兩個小時了。

12點40分,匆匆趕來的孩子母親緊緊摟住孩子,不停地向民警表達著謝意,“太感謝你們了。謝謝你們照看娃子,要是娃子被人拐跑了,我可咋活呀!”民警叮囑家長要對孩子嚴加看管,以防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內鄉公安提示:節假日是孩子走失高峰期,為防止孩子意外走失,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另外,家長一定要教育孩子,記住家長名字、電話號碼;在走失或找不到父母時,也可以請人撥打110求助,或打電話給家人。

(平安內鄉公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