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鹤壁市山城区: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馈」鹤壁市山城区: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9月18日,鹤壁市山城区委巡察组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政治建设不够坚定有力,“四个意识”有待增强;党的思想建设还不够深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不够强劲有力,个别业务科室存在重法律效果轻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监管不细不严,个别科室存在廉政风险;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办公用房隐形超标,“四风”现象依然存在;主动与司法部门配合力度不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不足。

区人民法院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四个意识”不强,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够,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重业务、轻党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党员队伍管理松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还需进一步加强;落实“两个责任”乏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干部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纠正“四风”不坚决,财务管理混乱;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上紧下松、层层递减。

同时,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反映,按照规定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山城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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