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持续集中夜检严查各类交通违法 一违法驾驶人竟要查交警是否饮酒

为保证国庆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开展3次集中夜检行动,严查涉酒、涉牌涉证及货运机动车闯禁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动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3千起,其中“涉酒”违法行为40起、货车各类违法行为千余起。

货车违法应重视

10月6日22时许,交警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在六纬路与十五经路交口开展夜检行动,交警发现一辆拉载废品的小货车未放置“通行证”,立即拦检该车。检查过程中,驾驶人陈某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随车携带驾驶证,否则是违法行为”当交警依法告知陈某后,陈某突然情绪激动,不但拒不配合酒精检测,反而提出要查查交警喝没喝酒。“你们先吹吹,证明没喝酒再来检查我”!经交警再三耐心讲解法规,该驾驶人最终在交通违法罚单上签字,被依法予以罚款50元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1分。

此后,交警又对一辆“闯禁行”的大货车拦截,经检查,该车较远距离完全看不到喷涂有放大号,站立在一米之内借助灯光,才能模糊看到被泥污遮挡的严严实实的放大号。该车涉嫌放大号不清晰、闯禁行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合并处罚予以罚款400元处罚。按照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饮酒不开车须牢记

10月4日,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双港大队在夜检中,查获一名饮酒后驾车的驾驶人,经查,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1毫克,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其罚款18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此外,该大队还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女性违法驾驶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87.5毫克,民警依法约束该违法驾驶员到医院抽取血液进行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待血液检测结果确认系醉驾的违法事实后,交管部门将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严查各类交通违法

10月6日交管部门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千余起,其中,饮酒驾车40起、货车各类交通违法300余起。十一期间,交管部门分别在10月2日、10月4日、10月6日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夜检行动,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仍集中饮酒驾车及货车各类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表示,此后,还将定期开展全市性夜检、夜后检及零点行动,而且在日常交通疏导中也重点加大了对货车的治理力度。同时,中心城区及外环线电子警察系统也开启了摄录抓拍中、重型货车闯禁行违法功能。

(焦轩 滕飞郭鑫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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