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发《目录(2018年版)》:五环以内禁止新设三级医院

今天上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22个市级相关部门对《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近期,市政府正式印发了《目录(2018年版)》(京政办发〔2018〕35号)。

根据公布的《目录》,房地产行业中,东西城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房及老旧小区改造、文物保护区改造除外);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此外,东西城禁止新设医院、门诊部和诊所(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仅提供对内服务的门诊部、诊所以及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举办的中医诊所除外);不再批准增加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现有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原址翻建且不增加编制床位总量和地上建筑面积的除外)。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五环以内禁止新设三级医院(面向国际交往中心服务的中外合资合作医院除外);不再批准增加三级医院的编制床位总量;位于中心城区的医疗机构在规划建设新院区时,应适当压缩中心城区的编制床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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