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尿酸血癥與痛風
一、概述
尿酸(UA)是嘌呤代謝的最終產物。
1、高尿酸血癥:
是指正常嘌呤飲食狀況下,非同日2次空腹尿酸水平增高,男性>420μmol/L(7.0mg/dl),女性>360μmol/L(6.0mg/dl)。
2、痛風:
約5%~12%的高尿酸血癥者最終發展為痛風。
部分高尿酸血癥患者隨著血尿酸水平的升高,過飽和狀態的尿酸鈉微小結晶析出,沉積於關節、滑膜、肌腱、腎及結締組織等組織或器官(中樞神經系統除外),形成痛風結石,引發急、慢性炎症和組織損傷,出現關節炎、尿路結石及腎疾病等多系統損害。
二、臨床表現和分期
1、無症狀
2、急性痛風性關節炎:疼痛劇烈,在6小時內可達高峰,第一蹠趾關節為最常見發作部位。
3、間歇期:如間歇期血尿酸水平不能降至300~360umol/L(5~6mg/dl),隨著時間的推移,痛風發作會愈加頻繁,且持續時間更長,症狀更重。
4、.痛風石形成期(慢性痛風性關節炎):
X線檢查可發現在關節軟骨及鄰近的骨質有圓形或不整齊的穿鑿樣透光缺損。
5、痛風性腎病
(1)物理治療 對有炎症的關節可行紅外線、透熱療法、礦泉浴、沙泥療法,推拿按摩。
(2)鹼化尿液 碳酸氫鈉3g/日、枸櫞酸鈉3g/日,維持尿液pH6.5,防止發生腎結石。
治療目標是急性發作期緩解關節疼痛和炎症,在發作間歇期控制血尿酸水平,預防復發和慢性痛風帶來的多系統損害。
合併心血管或代謝性疾病危險因素者,男性420μmol/L、女性>360μmol/L即應開始降尿酸治療;
無心血管或代謝性疾病的危險因素者,建議生活方式指導(低嘌呤飲食等),若血尿酸水平超過540μmol/L(9.0mg/dl)應開始降尿酸藥物治療。
1、痛風急性發作期——止疼、抗炎、不降酸!
(1)首選秋水仙鹼
(2)對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布洛芬等NSAIDs;
(3)糖皮質激素,用於上述藥物治療無效或不能使用時,可短程使用糖皮質激素。
2、發作間歇期、慢性痛風、痛風性腎病期
——降酸!
急性症狀緩解(≥2周)後方可開始降尿酸治療。
血尿酸應長期控制在360μmol/L(6.0mg/dl)以下;
對於有痛風發作的患者,尿酸需控制在300μmol/L(5.0mg/dl)以下。
(1)促進尿酸排洩
已有尿酸結石形成,或尿中尿酸>540μmol/24小時(900mg/24小時)不宜使用。
① 苯溴馬隆
② 丙磺舒
(2)抑制尿酸生成
① 別嘌醇
② 非布索坦
四、用藥注意事項與患者教育
(一)用藥注意事項
1、秋水仙鹼
(1)不宜長期應用,若長期應用可引起骨髓抑制,血尿、少尿、腎衰竭等。
胃腸道反應是嚴重中毒的前驅症狀,一出現時也應立即停藥。
(2)嚴重腎功能不全者、妊娠期婦女禁用;
2、別嘌醇
(1)痛風急性期禁用
(2)應用初期可發生尿酸轉移性痛風發作,故於初始4~8周內與小劑量秋水仙鹼聯合服用。
(3)滴定增量,監測血尿酸水平。
3、丙磺舒
(1)痛風急性發作期禁用。但在服藥治療期間有急性痛風發作,可繼續服用原劑量,同時給予秋水仙鹼和NSAIDs。
(2)治療初期,應攝入充足的水分(2500ml/日),並維持尿液呈微鹼性,保證pH在6.0~6.5。
(3)與別嘌呤聯合應用時需酌情增加別嘌醇的劑量。
(4)與磺胺藥有交叉過敏反應,對磺胺藥過敏者、2歲以下兒童、妊娠及哺乳期婦女、嚴重腎功能不全者(CrCl≤30ml /min)、腎尿酸性結石者禁用。
4、痛風急性期鎮痛不宜用阿司匹林
(二)患者教育
1、避免攝入高嘌呤食物(如動物內臟、海鮮、肉湯、幹豌豆等);每日飲水2000~3000ml;戒菸限酒(啤酒、白酒);
2、別嘌醇服用後可出現眩暈,用藥期間不宜駕駛;
用藥期間不宜過度限制蛋白質的攝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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