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起诉索赔时应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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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打官司前提是要弄清被告是谁。发生交通事故后记下车牌号并及时报警,通过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取监控录像并对双方责任进行认定。通过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三证一单,我们可以知道肇事司机的身份信息及投保信息。一般交通事故被告就是肇事司机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第二、去哪打官司。一般交通事故案件,受害者可以去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被告住所地法院(包含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的住所)。受害者可以选择离自己较近或者更有利的法院起诉。

第三、弄清赔偿项目并收集相关证据。一般交通事故案件,受害者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理损失。受害者需要收集相关票据、病历、误工证明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第四、查封、冻结被告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保证执行阶段能够拿到钱。很多案件由于交强险不够赔或者无保险,如果肇事司机恶意转移财产的话,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很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法律知道


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捡重要的说一下吧。

1、时效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这个一年,并不是案发后一年,而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交警责任认定书签收(没有伤残)、伤情治疗基本终结、以及伤残报告送达(有伤残)之日开始计算。这几种日期有先后的话,以最后的为准。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则自己的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例如,某交通事故3月五日发生,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3月12日签收的,伤者当时送进医院,于12月14日拿到伤残鉴定报告。那么从12月15日起一年内应当提起诉讼,否则对方抗辩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很可能会被法院采纳,驳回原告起诉。

2、管辖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人身伤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的,因此,如果本案适用多个法院管辖,应当优先考虑到经济更发达地区的法院起诉。这样的话可以按更高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例如,某交通事故牵扯车主(A法院管辖)、肇事者(B法院管辖)、保险公司(C法院管辖),选择在哪个法院起诉,关键是比较一下哪个法院所在地的统计指标(如人均可支配收入)更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更高的赔偿本身并无过错。

3、诉前保全。

一般小的案子问题不大,如果赔偿额巨大又是个人承担责任的案子,多数情况下被告为了逃避赔偿,会在事故发生后快速将财产转移。因此,事故发生后,如果赔偿额很大,建议及时请律师介入调查被告的财产情况,必要时进行诉前保全。这样虽然费一些精力,花一些钱,但是比起赢了官司赔了钱,这个工作还是值得。

4、证据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人身伤害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都由明确的规定,都需要明确的证据。一下几种证据非常重要,要特别注意。

医疗费:要有医院票据、用药清单、住院病例,三者要互相对应。

交通费、住宿费:注意票据的日期、金额、起止点、姓名等要与案情符合。

户口问题:如果农村户口按城镇户口标准计算,需要提供在城镇工作学习超过一年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卡流水等;或者当事人系失地农民的证明。

营养费:需要提供病例中注明“需加强营养”。

误工费:需要提供当事人工资卡流水、工资纳税凭证、单位考勤记录等证据,或者能证明自己获得收入的其他证明。

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提供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据。

伤残赔偿金:需要提交伤残鉴定报告。

陪护费:需要提供陪护合同、收费票据等。

5、不要诉求一些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

例如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情况下,肇事方责任较大(一般主责或全责),受害方有伤残或死亡的情况下才会有这一项的赔偿,一般也就2-5万元(肇事方全责、受害方死亡或一级伤残,不足的按比例折算),责任方是单位的可按上述标准五倍主张。但是受害方责任大,或者没有形成残疾的,一般不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6、选准被告。

一般来讲,交通事故赔偿的被告是肇事者和相关的保险公司,但在特殊情况下,被告会有一些变化。

例如,肇事者开的是单位车辆,一般将单位追加为被告,肇事者是借用的车,一般将车主追加为被告,交通事故中其他单位或个人可能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的,如公路产权单位和养护单位,在公路上堆放杂物引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者等。如果是家庭车辆肇事,家庭的主要财产不在车主名下的,可追加其配偶作为被告,等等。


淮北日月升


在社会压力日益增长的今天,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兼顾工作与生活,城市中的上班族驾驶私人交通工具的数量持续增长,道路拥堵,机动车交通事故频发成了生活中常见的景象。事故发生后,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往往会产生纠纷,双方对纠纷的处理难以达成一致进而对簿公堂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下面谈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受害方如何在诉讼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诉讼时效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需注意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合理选择被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同时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一并处理。因此,如果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受害方应当将机动车一方与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交通事故的受害一方在向法院起诉之前,要有足够的风险防控意识,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从而使得自身的损害赔偿得到有效保障。

四、适用城镇赔偿标准的技巧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城镇标准与农村标准的差距时比较大的。如果受害方能够证明在城镇中已经连续生活一年或收入来源于城镇,那么就可以要求法院适用城市标准,比如居住地居委会、小区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暂住证明或城市内自住房购房合同等。在笔者代理的一个案件中,交通事故受害一方为外地户籍,后加入北京农村户籍,在市区工作、购置房屋且连续、长期居住于此,笔者了解到这些情况,于庭审时向法庭提交了受害方的户籍证明、购房合同、劳动合同与社保交费记录,从而为受害方争取到了适用城镇标准的机会,使赔偿数额大为提高。

五、明确赔偿项目、提出合理赔付金额并提交充分证据

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会结合证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因此,对于受害一方而言,赔付金额不是越多越好,否则不切实际的赔偿请求不仅得不到法院支持,而且会导致诉讼成本的增加、得不偿失。以下结合赔偿项目归纳应当提交的证据。

(1)医疗费

需要提交挂号凭证、医疗费票据、缴费清单、病历本、诊断证明等。

(2)营养费

在购买营养品时要开具发票。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支持,在庭审时向法官做合理解释与说明,法官有可能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支持部分营养费,但前提时一定要合理。

(3)误工费

就误工时间需要提交医院出具的休假的医嘱,即病休证明;就误工费金额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因伤误工的证明、误工前6个月及误工期间的工资明细,还有完税证明等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交最近三年的完税证明或者银行账户明细来佐证平均收入状况。

(4)护理费

如果雇佣了护工,需要提供护工费发票以及护理协议;如果由家庭成员护

理,以1-2为宜,根据具体伤情确定具体护理人数,此时需要提供护理人员误工费的相关证据。

(5)交通费

需要提交救护车发票以及每次就医的交通费票据。

(6)残疾赔偿金

需要提交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户口本以及暂住证等。须注意的时,第一,对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的鉴定,当事人既可在诉前通过交管部门委托进行,也可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委托进行,但鉴定的前提是主要的治疗已经终结。第二,受害方申请鉴定,结果达到伤残等级,鉴定费用由被告之一即加害方承担;若达不到伤残等级,鉴定费用则由受害方自行负担。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坏尚可维修的,需要提交车辆修理费发票、维修清单或结算清单等;财产已报废的,需要提交财产购买时候的原始发票、小票等。为证明财产损失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最好在事故认定书中注明财产受损情况。受害方应根据物品折旧率合理确定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

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常见适用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三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七条至第三十五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六条;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至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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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索赔时必须走正规司法途径,或是交警部门的调解赔付,或是去人民法院起诉索赔。

去人民法院起诉索赔时备好以下材料,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报告,这个报告由交警部门出具。

2:人身损害责任鉴定书,包括住院证明,个人病历,住院费收据发票,由司法鉴定部门岀具的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4:造成肢体伤残需要安装义肢等辅助器械的,由医院和辅助器材供应部门岀具价格说明书。

5:建议受害人去法院起诉时聘请专业律师来完成。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请尽量不要选择私了,因为选择私了后有些后续问题就不好处理了,如确定要私了,请在交通警察见证下私了处理,并开具私了协议书,由当事双方签名按手印,一式两份留作证据。

最后要和大家说的是,遵守道路安全法规从我做起,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在无红绿灯时过马路注意观察,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过马路时请走斑马线,请不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请不要驾驶无手续机动车上路,请不要驾驶报废车辆,拼装车辆上路,交通安全秩序人人有责。


鲁东散人


注意保留以下文书证据:

1,事故责任认定书,

2,去就医的各种医疗发票,

3,医生开具的误工休息单,

4,平时陪护,照顾人员的交通费发票,

5,如果有伤残,及时鉴定伤残等级,保留文书,

6,如果涉及到有60周岁以上或者未成年人要赡养,要出具相关证明。

大致有这些证据,要么调解,要么诉讼都问题不大。


whoami111


题主所说受害方是指单纯车损还是人伤和车损,需要分开。单纯车损,只要交警定责后,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即可,不过对于配件更换维修情况你可以了解一下,属于你的知情权,这个也不存在受害一说,除非对方全责。如果有人伤和车损,需要看交警认定责任,对面有责任的情况下,1万以内对方承担,超过部分按责任承担。对方无责情况,首先对方承担1000元无责赔付,超过部分看你是否承保车上人员险,承保的情况可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报销


超人处理事故


需要注意的是,打官司不是菜市场上买菜,天上要价低上还,各地法院大致都有标准,要求高了没用。只会加大诉讼费和律师费,尤其是律师费,很少见对方赔的。

每一个要求都需要证据来支持,这个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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