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法院”迎来重量级佳宾,他给我们带来最前沿的理论思考

“书香法院”迎来重量级佳宾,他给我们带来最前沿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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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高邮法院举办“书香法院”第六次活动,之前我们搞过研讨,玩过民谣,交流过读书的体验,但唯独没有办过讲座,所以,这一次我们请来我国著名民法学者、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为大家作《合同案件审理的若干问题》专题讲座。

张谷教授是我国民法、合同法等领域立法前沿核心智库成员,他的研究地位十分突出,他的理论影响十分重大。

另一方面,关于读书,张谷教授也有十分独到的见解,前不久,在光华法学院2018级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张谷教授作《爱在浙里》的讲演,其中特别提到了读书,他说:我在三十九岁生日的日记里,把自己读书的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为别人而读书。从小学以讫大学毕业,基本上是读课本,主要是为家长读的。不排除个人的争强好胜,不甘人后的心理从中作祟。

第二个阶段是一多半为自己而读书。读研的时候,郑智化的《水手》里有一句歌词击中了我,“不要用微不足道的成绩骗自己”。我们读书考高分,哄得父母开心,自己得意,但凡事不求甚解,这样真的好吗?从那以后,我的观念发生转变。但从教后,还是要备课讲课,“读书半为稻粱谋”。虽然竭力将知识化为自己的血液,但这样的读书毕竟是为了职业上的需要,是为了养家糊口,所以总归是心有未洽。

第三个阶段,从三十九岁以来,我尽量为自己而读书。从心所欲,绝不拿读书做敲门砖,以干禄位。这样读书才真能虚心平和,沉潜涵泳,收获自然也最大。只有到了这个阶段,读书成为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生存方式,“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书”;一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这可能就是古人说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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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本人,他的气质沉稳中透露着飘逸。在这个须眉男子已不多见的21世纪,张谷教授标志性的美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艺术家的气质,或是恍然见到从古时穿越过来的“美髯公”。当听到他开口侃侃,讲述一个个精彩的法律理论故事,你才会发现,原来研究法学,也可以仙气十足,帅气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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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福宁主持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张谷教授开始了他近3个小时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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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谷教授首先解释了他讲座选题的考虑。因为面向的是审判一线的法官群体,仅仅停留在文本解读研究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要结合多年来的法律实践经验,从案件审理的角度出发,全方位、多维度地与法院干警分享了诸多知识经验。这场讲座干货满满,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虽然法律专业知识多艰深晦涩,但在听者的角度,毫无乏味之意。

张谷教授讲到,在研究法条时,我们一定要看到它的合理之处,即使有欠合理的地方,也要想办法通过目的性限缩、缩小解释等各种渠道来使法律条文正当化、合理化,为我们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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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中国的担保法里,对于保证合同要求采取书面形式。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从经济合同法时代到后来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对于保证合同的形式要件,呈现出逐步后撤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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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谷教授运用大量自己研究过的案例为大家讲解复杂的合同法理论问题,他讲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其实我们还要注意到后面一句: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在法学领域,我们不能过分迷信权威,对于法律问题,首先应从与中国国情时政相符的角度考虑。

时代的潮流浩浩荡荡,法治之路任重道远,现行的法律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永恒不变。身为法律人,应以严谨思维看问题,从长远角度想问题,秉持公平正义,常怀思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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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法院”迎来重量级佳宾,他给我们带来最前沿的理论思考

最后,分享一段张谷教授关于读书、做学问的思考:

读书的境界和做学问的境界大抵相通。做学问也是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引宋词,说古之成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首先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其次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最后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第一种境界,无非是执着于学问,登高望远,了解来路与去向,寻找路径。第二种境界,便强调知之不如好之。爱学问如同爱佳丽,贤贤易色,甘愿付出,无怨无悔。第三种境界,则是寻颜回乐处。反复的摸索、品味,虽箪食瓢饮,华发早生,回也不改其乐,忽然一天,豁然开朗,由渐修而顿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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