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四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9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8年10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10月8日15:00至2018年10月9日15:00的任意時間。

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

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

主持人:孫國建

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2、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共計3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33,260,36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3.2306%。其中,現場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2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33,258,36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3.2304%;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2,0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0.0002%。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出席了會議,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律師列席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採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經逐項表決,表決情況如下:

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全資子公司申請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股33,258,36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99.99%;反對股0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股2,000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01%。

中小投資者(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投票情況:同意股33,258,36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99.99%;反對股0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股2,000股, 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01%。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派出律師聶夢龍、王長平對大會的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以及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

四、備查文件

1、江蘇四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蘇四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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