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積石山這兩位小哥因醉駕被送進了看守所!

司機張某某、李某某因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被送進了看守所。積石公安交管部門再次提醒,歡度佳節之時,切莫忘記酒後不駕車的警示。

臨夏積石山這兩位小哥因醉駕被送進了看守所!


為遏制酒後駕駛違法行為,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廣大市民歡度國慶佳節,積石交管部門加大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國慶節期間,積石公安交警集中開展了酒後駕車整治行動,在全縣各大酒店、餐廳、娛樂場所等周邊道路設崗檢查。10月4日晚22時,交警在縣醫院路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22時30分許,兩輛車牌號分別為:甘A**H*號小型普通客車、青AK04**的小型轎車由東向西晃晃悠悠地曲線行駛,執勤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對其兩輛車攔截檢查。駕駛人李某某、張某某下車後,酒氣頓時撲面而來,面對民警的詢問,李某某、張某某承認喝過酒,民警隨即將其二人帶到縣醫院抽取血樣,固定證據,10月6日經甘肅安利司法鑑定所對李某某、張某某血液進行乙醇定量定性分析:李某某血液中檢測出酒精含量達到211.40mg/100m1,張某某血液中檢測出酒精含量達220.90mg/100m1,其二人均屬醉酒後危險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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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19時,案件調查取證結束後,因李某某、張某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其二人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定,對其二人依法刑事拘留,由積石山縣公安局看守所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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