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有什麼區別嗎?


你知道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有什麼區別嗎?

拘留所

  拘留所是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置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拘留所拘留的的對象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其他行政法律的人、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不履行已生效裁判文書的人。拘留時間最長是15天,合併執行是20天 。行政拘留決定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做出,除此之外,法院也可執行司法拘留。拘留所關押的是還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者。

  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的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司法拘留的在拘留所執行。

看守所

  看守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羈押的主要是未決犯,也就是那些還未得到法院審理判決未生效的被告人。根據《監獄法》規定,“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因此看守所還羈押著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已決犯。

  一個刑事案件的結案過程,是伴隨偵查、起訴和審理階段進行的。可以說,看守所是一個犯罪嫌疑人歸案後宣判前呆的時間最長的一個場所。當然,也是刑事律師經常光顧的地點。

勞教所

  勞教所,亦稱勞動教養所、勞動教養管理所。指對違犯法紀而不宜追究刑事責任的有勞動能力的人決定勞動教養,實行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處所和機關,是改造犯人、造就新人的特殊學校,也是特殊事業單位。2013年11月15日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此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也通過了《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的重大決定。可以說,自此勞動教養已成為歷史產物,各地的勞教所業已廢止。

監獄(勞改所)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監獄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簡單地說,就是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執行刑期的地方,在監獄服刑叫勞動改造,俗稱勞改。因此,有些人稱“監獄”為“勞改所”。

  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監獄工作,最高行政主管部門為司法部。根據

《監獄法》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實務當中,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罪犯會見的對象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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