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容忍、理解
暴力是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词汇,它给我们带来灾难、战争与伤亡,暴力给我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
每年的10月2日是国际非暴力日,在这一天,我们传播非暴力文化,倡导世界和平,却也经常会忽视掉暴力中的“小成分”——家庭暴力 带给我们的伤害。
家庭
原本是最温暖的避风港
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
本应相扶相依偎
携手共赴风雨日
共享幸福美满生活
但是偏偏家庭暴力层出不穷
家暴被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
如何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小法老师想给大家科普一下
遭遇家庭暴力,我们该怎么办?
什么行为算家暴?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暴。换言之,无论是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夫妻之间,亦或有收养、寄养、赡养等关系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只要有上述行为的都应认定为家庭暴力,
遭遇家暴怎么办?
虽然该法规定了很多可以求助的渠道,如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双方单位领导等,但最直接有用的还是拨打110 进行报警。
110应该干嘛?
首先,必须及时出警,制止进一步的暴力实施,然后进行调查取证。
如果有伤,还可以协助就医、鉴定伤情。这些所有记录都可以作为将来的呈堂证供。
如果情节轻微,态度良好,警察蜀黍可以劝导教育一番,但若不思悔改、顽固不化,可以直接出具书面告诫书。
如果情节足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处罚力度加大,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以上110能做的都做了,但还是有家暴怎么办?
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人身安全保护方面,对于警察蜀黍也无可奈何的情况(打伤人了才能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最佳选择。因为只要有证据证明遭受了家暴或者面临遭受家暴的危险,就可以申请最长六个月期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对方实施家暴行为;禁止对方跟踪、骚扰、接触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责令施暴者搬出受害人的住所等其他措施。
法律还规定: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期间,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变更和延长。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经作出,即时生效,可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影响执行。
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办?
由人民法院给予训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综合于网络
审核|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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