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33份訴前建議實現環境、經濟、企業「一案三贏」


內蒙古33份訴前建議實現環境、經濟、企業“一案三贏”


“白雲飛去青山在,青山常在白雲間。”近日,企業工作人員指著層林盡染的大青山,向前來回訪的檢察官發出這樣的感慨。但就在一年前,這裡還是噪聲嘈雜、塵土飛揚、車輛不斷的生產現場。十餘家混凝土攪拌、乾粉砂漿企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違法佔地生產,嚴重威脅著保護區內生態環境。

2017年8月,包頭市青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在摸排走訪過程中,發現有多家企業在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違法經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嚴禁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建造任何經營設施,這些企業的行為嚴重破壞了保護區內生態環境。青山區檢察院保護大青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積極調查取證。

經查,從2013年7月開始,先後有10餘家企業與青山區東達溝村委會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在青大線以北,東達溝南溝口占用土地257畝建廠生產。作為行政主管部門的青山區農牧林水局、環保局、國土局,對該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但卻怠於履職,致使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環境資源遭到破壞。

檢察官利用無人機航拍技術對大青山自然保護區內違法生產企業進行整體調查、完整記錄,充分收集固定證據後,青山區檢察院及時向環保局、國土局、農牧林水局發出33份訴前檢察建議,建議相關行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青山區檢察院一方面通過督促履職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又注意處理好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係。對於行政機關多次督促整改無效的企業,青山區檢察院與相關行政機關溝通協調,召集多方聯席會議,就違法佔地企業的搬遷、轉型、未來發展等問題,共同協商提出有效方案;並通過對行政相對人進行政策宣講、釋法說理,打消其牴觸情緒,助力大青山違法佔地企業積極搬遷、轉型發展。通過案件的辦理,實現保護環境、保障經濟、服務企業“一案三贏”的良好效果。

在檢察機關監督推動、青山區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積極有力配合下,2018年9月,10餘家違法佔地混凝土攪拌企業、乾粉砂漿企業的56個儲料罐、6條生產線全部拆除,6個料倉全部清空。(檢察日報 沈靜芳 劉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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