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范冰冰!

别了,范冰冰!

对话老板

300万精英阶层关心的财富先机

今天,范冰冰逃税漏税事情,终于尘埃落定。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据新华社消息,江苏税务局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还有其他罚款约1.16亿元。根据披露的数据,将补缴税款,罚金,滞纳金加起来,范冰冰这次一共要缴纳人民币8.84亿元左右。

别了,范冰冰!

随后,范冰冰就偷逃税道歉,表示“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别了,范冰冰!

“电影《手机2》拍摄现场!武月很开心!”这堪称是史上最贵的一条微博,价值800000000+人民币。

别了,范冰冰!

自阴阳合同后,范冰冰已经消失100多天,多家品牌企业已经做出反应,这其中以一些国际品牌最为灵敏,不少品牌已经开始寻找新的代言人,不少品牌对代言人范冰冰避而不谈。

别了,范冰冰!

估计范冰冰一想起那条微博,肠子都要悔青。正是这条微博,彻底激怒了崔永元,让他掉转枪口怒怼范冰冰,掀起了追查逃税的十级台风!

别了,范冰冰!

8.83亿,这个数字在娱乐圈基本算是前无古人。即使对自称“豪门”的范爷,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根据福布斯的估计,范爷最近5年的总收入是9亿左右——相当于这5年就为税务局打工了。辛苦逃税好几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别了,范冰冰!

换句话说,这次范冰冰即使没有倾家荡产,至少也是拦腰一刀。辛辛苦苦五六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教训不可不谓不深切了!

别了,范冰冰!

“阴阳合同”早已成惯例

明星偷税漏税行为,触犯的不仅仅是道德底线,更是触犯法律法规。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包括明星在内的高收入群体的纳税监管,但随着明星片酬一路水涨船高,明星需要缴纳的税费也在增加,避税花样仍然较多。

签订“阴阳合同”成为影视明星变相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所谓的 “阳合同”将报酬标得很低,用于欺骗税务部门,而“阴合同”才是体现真实报酬的合同。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席月民曾在《光明日报》撰文指出:一些内地歌手、影视演员的演艺合同,有的连公章都没有,给个人偷漏税造成极大“可利用空间”,同时,经纪公司与制片方制造假合同偷漏税也已成为影视行业公开的秘密。

涉嫌偷税漏税明星不完全盘点

别了,范冰冰!

1989年,年仅26岁的毛阿敏在黑龙江表演5天,赚了6万元,却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媒体报道后,导致全国公愤,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据悉,当时的罚款总额高达60多万。而5年后,毛阿敏再次堕入税案风云,依据新华社当时的通稿,毛阿敏因偷税,需补缴的税款为27万。

别了,范冰冰!

1996年刘晓庆成立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接了不少单子,但为了多赚一点,通过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因此在2000年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晓庆进行刑事拘留,经法院审判在铁窗内待了422天。

别了,范冰冰!

2016年,据台湾媒体报道,林志玲6年前被台湾税务局要求补税,并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林志玲因为漏报3年薪资收入,被要求补税与罚款819万余元台币,随后,林志玲提出行政诉讼,结果抗税失败,虽然罚135万余元台币撤销,但还是得补缴684万余台币(约合140万人民币)税金。

一切才刚刚开始

别了,范冰冰!

范冰冰个人偷税逃税的事尘埃落定,但演艺圈稽查税务的序幕,才刚刚拉开!

在今天国税总局通稿中的最后部分说

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

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看懂了没?那些逃税漏税的明星们,截止12月31日,还有最后2个月时间补缴税款。偷税漏税要不得!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要知道,税收是国家之本,纳税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和诚信,更不用说公众人物,理应成为楷模。你既然享受了身为明星的荣耀,身为公众人物,就必须更加自律,更加守法,更加诚信!

别心存侥幸了,赶紧吧偷税漏税的钱补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别忘了,崔老师那一抽屉的材料还没打开呢!

喜欢本文的亲们,请在页尾留言,点

转发哦!

友情提示

很多朋友找不到我们了

为了方便大家更快地找到我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