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所大學明文規定大一、二學生不能帶電腦,元芳,你怎麼看

科技的進步改變了生活,越來越多的人擁有手機、電腦,手機、電腦固然有它的便捷之處,但它也是現代社會浮躁的產物,大多人使用手機、電腦看視頻、玩遊戲,從而沉迷網絡不能自拔,這也是學校明文規定大一、二學生帶電腦的原因之一

有一所大學明文規定大一、二學生不能帶電腦,元芳,你怎麼看

為了讓學生們好好學習,學校也是用心良苦

試想,如果麥克斯韋沉迷手機遊戲,還能統一電磁理論嗎

如果愛因斯坦每天用電腦看視頻,還能潛心研究十年,發表廣義相對論嗎

沉迷手機、電腦的正面例子可能就是開發出微軟404網頁的陳一峰,打造國產瀏覽器、獲得2.5億融資

但是實行起來頗為困難,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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