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兴县农经中心关于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的公告

兴县农经中心关于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实施的公告

兴县被山西省农业厅确定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县,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公开选拔服务组织,内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1、实施范围

在全县各乡镇实施。

2、实施环节

阶段托管:在2018年玉米、谷子、杂粮、薯类机收、秸秆还田、秋耕等环节实施托管。

全程托管:实施从春耕、播种、锄草、防病、秋收全程托管。

3、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补助资金总额300万元。

二、 支持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报名条件如下:

1、 经工商部门注册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农经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

2、 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4、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 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需携带有效证件经所在乡(镇)政府同意后,报项目实施领导组办公室(县农经中心)审核确定。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县农经中心联系人:张秋迎电话:13935812986

联系方式:0358——6321773

兴县农经中心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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