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同事酒桌上剛聚完 因雙雙酒駕警察局再聚會!


兩同事酒桌上剛聚完 因雙雙酒駕警察局再聚會!


近日,忠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在開展酒駕集中整治行動中,連續查到兩名酒駕司機,一人酒駕、一人醉駕,一番詢問後,這兩人居然是在一桌喝的酒,而且還是同事。

8日晚8時許,忠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在忠縣拔山鎮車站附近開展酒駕檢查時,發現車牌為渝FM**24的小轎車駕駛員周某滿嘴酒氣,民警遂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34mg/100ml,已是飲酒駕駛,按照法律規定,周某被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在對駕駛員周某的處罰過程中,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拔山加油站附近,一轎車將路邊水管撞爆後逃逸。民警立即趕到現場沿線排查逃逸轎車,在拔山鎮東門處,民警發現一輛車牌為渝F13M**白色轎車右前沿的撞擊痕跡與現場水管撞擊處十分相似,且發動機艙還有餘熱,但車上空無一人。

民警立即查詢並聯繫到該車車主劉某,要求劉某到中隊駐地瞭解情況,劉某趕到駐地後,其立即承認了自己駕車不慎將路邊水管撞爆的肇事事實,並希望儘快處理完回家睡覺,處置過程中,民警發現劉某滿臉通紅,遂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沒想到測試結果竟為172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被立案偵查。

進一步詢問後,民警發現劉某與周某居然是同事,而且之前是在一個桌上喝的酒。原來劉某和周某都是重慶某醫藥公司的員工,二人當天下午從忠縣城區分別駕駛一輛轎車到拔山鎮談業務,並約客戶吃飯,席間經不住勸,兩人都喝了酒。吃完飯,抱著僥倖心理,兩人一前一後分別駕車上路,原本準備駕車經高速公路回忠縣,但在開往高速路口的途中,兩人覺得酒後上高速不安全,又返回拔山街上找旅館住宿,沒想到周某駕車行駛到拔山車站出口被民警當場查獲,劉某駕車行駛到拔山加油站附近,因酒意發作,不慎將路邊水管撞爆,劉某擔心被出警民警發現酒駕行為,就將車駛離現場,自己再下車躲藏,二人最後都被民警查獲。

民警提醒,酒後駕車嚴重影響人的判斷和操作,很容易引發嚴重交通事故,要堅決做到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