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沙10个“大佬”获刑,刑期1到9年!涉案金额达7亿多元

靠着拉人头获取不正常高息,一年多时间,网络平台会员账号16000多人,层级18级,累积涉案金额达7亿多元。2018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备受关注的由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杰、蒲某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昨天上午南沙10个“大佬”获刑,刑期1到9年!涉案金额达7亿多元

2015年3月30日,被告人林某杰在广州市南沙区设立广州放飞旅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88万元(未实际投入),法定代表人是林某杰,被告人蒲某任总经理。2015年12月,被告人林某杰、蒲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发起以众筹放飞公司30%注册资本为名的网络传销平台——“中国放飞股权众筹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放飞平台”)。林某杰、蒲某等9名被告人通过网络宣传放飞平台的零风险及高回报率,并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名目吸引放飞股持有人不断发展下线。张某维是放飞平台网络管理员,拥有平台最高权限,其利用平台权限,通过虚增放飞股、优先匹配等手段,进行转股变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杰、蒲某等10人,通过广州放飞旅游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以推荐购买放飞股为名,发展会员形成层级,且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予以惩处。

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起的作用,并根据被告人所具有的坦白、退缴赃款等量刑情节,一审对10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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