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企业成“污染源 公众需要一个解释

近日,有群众反映称,在三门峡市陕州区有两个相邻的企业,分别经营石子和煤炭。但在生产过程中并未严格按环保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生产厂区沙石乱飞,尘土四处飞扬的局面,形成了新的“污染源”。

根据知情人的指引,本报记者来到位于陕州区张茅乡草地村附近的“三门峡新柱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拒查询该公司工商信息得知,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底,曾在2017年被三门峡市环保局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三防”措施不完善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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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记者看到,企业办公区域后方既是开采生产场所,山体被开采的支离破碎,采下的石头就地粉碎,生产过程中烟尘四起,粉碎过的石子在场地四周堆放,临近出口处的一个沙石堆裸露在外,场地内部道路也没有按照要求硬化,运输的货车通过时荡起浓浓的烟尘。由此看来,曾经的环保处罚并没有让企业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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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三门峡新柱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门口向坡下走,不远处有一家名为“丰源煤业”的企业。该企业门口处虽然有一排防尘网树立,但厂区内道路没有硬化,煤堆大多没有覆盖,门口处也没有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明显不符合环保要求。

当得群众表示:“不下雨的话,灰尘来回飞,遇上下雨,地上都是黑水、泥水,这难道不污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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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应当采用减尘工艺、技术和设备,采取洒水喷淋、运输道路硬化等抑尘措施,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围档、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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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输送的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显然,上述两家企业不符合政策的规定,而且曾经的处罚也并没有让企业得到彻底地整改,是企业心存侥幸还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如此现象还希望主管部门给公众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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