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假警?拘了!

警察的任務是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您在危難情況下急需幫助

可隨時撥打110

向民警求助

但如果您因為無聊、醉酒或為情緒發洩

撥打 110 報警電話取樂

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

浪費警務資源

將受到法律制裁!

報假警?拘了!

案件回放

10月7日10時50分許,港區分局情指聯勤中心接轄區市民王某報警稱,其遭遇入室盜竊,要求出警調查。

迅速偵查

接警後,乍浦派出所值班民警趕赴現場。王某稱其住所內遭遇盜竊,丟失財物現金3萬元,懷疑是前女友所為。

民警迅速對現場開展技術勘查,並對報案人周邊鄰居進行了走訪調查。

真相大白

在接下來的調查過程中,民警發現報案人王某言辭吞吞吐吐、閃爍其詞,對其自述的案情不能自圓其說。

為查明事實,民警繼續對王某進行詢問,並宣講相關法律知識,說明虛構事實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面對民警的細緻詢問,王某最終交代:因其與前女友有感情糾紛,為報復她而編造被盜謊言謊報案情。

報假警?拘了!

目前,王某因涉嫌誣告陷害他人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解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對於故意報假警、報假案,擾亂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公安機關將依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哪些情況可以報警?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危及公共安全、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各項紀律規定的各種行為。

報假警?拘了!

警方提醒

110報警服務檯是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治安案件,接受群眾遇到危險或緊急情況時求助的警務服務平臺,是維護公眾安全的重要公共資源。切勿為追求個人目的而謊報警情,請把110留給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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