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假警!男子自導自演“被搶劫”,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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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6日,廖某某貢獻“神演技”,自編自導“被搶劫”!

報假警!男子自導自演“被搶劫”,拘3天

夜幕下的“搶劫案”

2019.11.06

(晚上19時39分)

威遠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龔某報警稱:涼風坳長虹包裝廠往前走約200米,有人被兩個人打了,身上的錢也被搶光了。

城北派出所迅速組織民警前往現場,到達案發現場後民警發現現場有一輛電瓶車側倒在地,一中年男子倒在地上,用手捂住左側頭部。民警立即撥打120並一起將中年男子送往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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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22時)

威遠公安組織刑偵大隊與城北派出所民警聯合對此案展開調查,10餘名民警連續10個小時走訪、摸排,卻怎麼也找不到線索,彷彿犯罪嫌疑人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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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通宵,一無所獲,疑點重重

2019.11.07

就在此時,辦案民警決定對整個案件重新梳理推演,突然發現,受害人廖某某的敘述和現實調查情況完全不相符合,在案發邏輯上完全對不上,民警推斷,廖某某在撒謊。

於是一早,辦案民警再次到醫院向廖某某瞭解情況,在對話中,民警對廖某某的謊言一一擊破,最終,廖某某說出了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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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生活壓力,他自編自導“被搶劫”

原來,所謂的搶劫案完全是廖某某自導自演的一出“鬧劇”。

廖某某是威遠某車輛修理廠的一名修車工,今年為了上下班方便按揭了一輛摩托車,又因為家庭經濟困難在朋友那裡借了錢,11月6日,終於等到了發工資的日子,自己承諾了朋友在發工資的時候還錢,銀行又催的緊,家裡也還等著拿錢回去,於是陷入三難境地的他想到了以“被搶劫”來掩飾。11月6日晚,他騎摩托車下班回家,行駛至一處較為偏僻的鄉村道路時,見四下無人,將摩托車翻倒在地上,自己也躺在地上作出很痛苦的樣子,並大聲呼救,這時,一名路人發現了他,並報警。面對民警,他說:自己騎車時,並兩男子用棍子打傷,並被搶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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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警方對廖某某給予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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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騷擾報警、報假警佔用110報警服務檯的有限資源,使一些真正的緊急電話打不進來,延誤了快速處置的時間,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另一方面騷擾報警、報假警,影響了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耗費了公安機關有限的警力資源,損害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將受到法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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