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代性原则
体现时代精神,是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的必然取向,是对当今中国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性质和时代主题的准确把握。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的历史主题是全方位的现代化,是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向中国,民族文化与世界文明撞击融合的时期。因此,人们的婚姻伦理选择、社会的婚姻伦理建构,都必须牢牢把握住这一时代的主题和历史发展趋势。我们要确立的现代新型婚姻伦理是与国家全方位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相一致的,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并能促进其发展的婚姻伦理。
2、民族性原则
文化具有民族性,是历史的沿革,传统民族文化是现代文化之根。传统民族文化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已深入到本民族一代又一代人的血脉之中,塑造了本民族的文化特征。更为重要的是,民族性是文化的脊梁,是文化的价值所在,是文化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基础和前提。是否具有鲜明而浓厚的民族特色是文化能否在全球化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婚姻伦理建构一定要立足本民族的文化情感,挖掘民族传统伦理精髓的基础上进行。
3、开放性原则
现代婚姻伦理建构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一个能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婚姻伦理也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能随时面对变化的关系和出现的问题做出适当的反应。任何一个社会的伦理体系都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以核心伦理为主导并有多层面伦理规范与之相结合的复杂体系,婚姻伦理也不例外。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现代新型婚姻伦理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对其他婚姻伦理观念也应持有一定的宽容度。要充分吸收传统婚姻伦理和现代西方婚姻伦理的精华,涤荡现有婚姻伦理中不利于发展的内容,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建构现代新型婚姻伦理。
4、目的性原则
在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的全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的目的。这要求在每一个环节中,必须有明确的建构目的,而且要将建构目的贯穿在一切建构途径和方法中,贯穿于一切建构环节的始终。在每一个具体的建构环节中,不允许有脱离建构目的的途径和方法。更不允许存在反建构目的的活动。目的性原则是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本质和规律的反映,是由建构环境的复杂性决定的。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处在一个具有多向思想影响的社会环境里,多向的思想影响使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产生了曲折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清醒的头脑和保护建构目的的坚定性,就会影响到建构的效果。
5、循序渐进原则
在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的过程中,取得社会成员的广泛认同,并内化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外化为人们自觉的行为是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检验建构结果的标准。循序渐进原则,就是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必须依据人的伦理道德发展变化规律,由浅入深、由低到高地逐步进行。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打主动仗,但是,不能操之过急,拔苗助长,更不能搞“形式主义”、“表面文章”等违反人的伦理道德发展变化规律的做法。这就要求确定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目标、内容和方法时要循序渐进,从当今社会婚姻伦理的实际出发,既要高于人们的婚姻伦理道德现状,又要从社会现实出发。
6、知行统一原则
知行统一原则就是在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中,必须将理论知识与个人行为结合起来,将知与行结合起来,以便使正确的婚姻伦理观念内化为人们的婚姻道德信念,外化为人们的婚姻道德行为。婚姻伦理导向完成的根本标志,不是人们获得了相应的知识,而是形成了一定的行为习惯。贯彻知行统一原则,要求在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的过程中抓好现代新型婚姻伦理知识的传授,并积极指导人们的婚姻行为,引导他们积极笃行,改正缺点,经受考验,培养正确的婚姻伦理观念,达到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目标的要求。
7、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也体现了当前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此背景下的现代新型婚姻伦理建构,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一基本原则。婚姻伦理建构是为了促进社会的进步、家庭的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充分从人性出发,尊重人性的自然需要、人性发展的需要、人性的社会需要。要充分发挥婚姻主体的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自觉加强婚姻伦理建设,使婚姻伦理成为人类幸福的保障而不是压抑人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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