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戰鮐背,如此「老當益壯」要不得!

都說“人生七十古來稀”,往日裡七十歲以上的老人都在家頤養天年,享受子孫繞膝了。而日前我院提起的一起公訴案件中,主角卻是兩位老人。一位87歲,另一位則已90高壽了。到底是什麼原因令兩位老人如此大打出手,上演“全武行”?

耄耋戰鮐背,如此“老當益壯”要不得!

2017年4月28日,家住柳江區成團鎮的韋某(90歲)下午在村中散步,步行至村中一商店門口時,遇到同村的熊某(87歲)。這兩人可謂是老冤家了。早在2013年,韋某就曾故意傷害熊某,致使熊某重傷二級,被柳江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案發至今,韋某拒不賠付醫藥費,雙方矛盾越來越深。此時“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一言不合之下,熊某揮起手中鋤頭,砸向韋某。韋某躲閃不及,被砸中頭部,立即昏迷。隨後韋某被送往醫院救治,熊某則在傷人後回家途中被聞訊而來的公安民警抓獲。

耄耋戰鮐背,如此“老當益壯”要不得!

現在是87歲的打90歲的,五年前是90歲的打87歲的,不對,是85歲的打82歲的,哎喲,小編自己都繞暈了

經法醫鑑定,韋某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一級。2018年7月17日,熊某被我院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此案已於7月30日在柳江區法院開庭審理,庭上熊某拒不認罪,並聲稱:“隨便你們(法院)怎麼判。”

法院將擇期宣判。

耄耋戰鮐背,如此“老當益壯”要不得!

皆知“七十隨心所欲”,卻不知下一句卻是“不逾矩”。隨心所欲之中也要講情理,不違法,把慾望、惡念限制在規則之內,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耄耋戰鮐背,如此“老當益壯”要不得!

檢察官普法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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