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秸稈焚燒實行禁燒區限燒區兩區管理

我省秸秆焚烧实行禁烧区限烧区两区管理

秸稈露天焚燒是我省重汙染天氣的主要影響因素,是秋冬季防治的重中之重。為了有效扭轉秸稈禁燒屢禁不止的局面,今年,我省轉變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印發了《吉林省2018秋冬季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吉林省秸稈禁燒區劃定及管控規範(試行)》,針對秸稈焚燒問題精準施策,全面提高大氣汙染治理成效。

“今年我省秸稈禁燒工作最大的變化就是根據實際,提出了秸稈禁燒區和限燒區‘兩區管理’的工作方法。作為糧食大省,我省每年秋季秸稈產量大,雖然近年來我省秸稈綜合利用水平不斷提高,但仍不能完全解決農民秸稈的處理問題,秸稈焚燒仍是我省秋冬季大氣汙染的重要影響因素。”省環保廳大氣處處長李文輝介紹說,對秸稈禁燒工作實施分區管理是將秸稈禁燒工作進一步細化,讓秸稈禁燒工作更有針對性、更注重實效。

《吉林省秸稈禁燒區劃定及管控規範(試行)》明確將城市周邊、高速公路、國省幹道、鐵路沿線及機場周邊等區域劃為秸稈禁燒區,實行更加嚴格的區域秸稈禁燒政策。其他區域劃定為限燒區,實行有條件、有組織、有計劃地限制燒除政策,由各縣(市)區選擇氣象條件利於汙染物擴散的天氣,分批分區開展計劃燒除。各地要按照農作物秸稈禁燒區劃定規範,抓緊組織劃定禁燒區和限燒區,禁燒區的劃定範圍要嚴格按照規範劃定,只能比規範要求的大,絕對不能縮水。未完成禁燒區劃定的地區,要繼續嚴格實行全域禁燒。劃入禁燒區的,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死看死守,從嚴從重打擊違法焚燒行為,力爭實現“零火點”。劃入限燒區的,要制定計劃燒除工作方案,有計劃地組織好燒除工作,要做到令行禁止,堅決不能出現隨意焚燒和組織燒除時造成區域大氣汙染的問題。

與此同時,我省從“疏”上入手,分“三步走”進一步提高秸稈利用率。首推秸稈還田增肥保墒,加強技術推廣和農機裝備服務,提高秸稈還田利用率,擴大秸稈還田面積;其次大力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組織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優先對禁燒區進行收貯,最大限度消納剩餘秸稈;最後對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存放不下的秸稈,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閒置土地和空閒場地,設置臨時儲存場所,確保農作物收穫後,未機收撿拾打捆和散落田間的秸稈及時清除。

同時,我省還在近日出臺了《吉林省秸稈禁燒量化責任追究辦法》。《辦法》明確了秸稈禁燒追究責任的14種工作不力情形、五級情形“火點數量”和重汙染天氣下火點數量追責情形,以及追責方式、追責程序,旨在將秸稈禁燒工作的職責壓緊壓實,有效防範秸稈露天焚燒對環境空氣質量和交通安全的影響。

今年,我省進一步嚴格督導問責制度,執行獎懲機制,將結合每日火點通報情況,對禁燒時段內,發現的第一個火點,由省財政廳直接扣撥相關縣(市、區)50萬元,對以後出現的火點每個扣除30萬元;扣撥資金將通過獎勵和專項補償的方式,劃撥給工作先進地區,專項用於秸稈禁燒相關工作。《辦法》進一步明確秸稈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就是地方各級政府,市州政府對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縣區政府具體負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辦法》要求各市州政府要抓緊組織建立五級包保責任體系,逐級落實包保責任。各縣區政府要抓緊完善網格化監管機制,以行政村為單位,劃定工作網格,落實監管工作責任。通過五級包保和網格化監管,把責任落實到人頭,真正做到“塊塊有人管、片片逐級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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